商務部最新出臺的《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將內地企業赴港澳投資的審批時間縮短至15個工作日,同時對內企在港澳的投資方式加以明確。據《北京日報》報道,日前,香港投資推廣署和貿易發展局也出臺了相應配合措施,為有意到香港投資的內地企業再度打開方便之門。
商務部頒布的新規中明確指出,除為從事境外間接上市、開展投資性業務的地方企業和中央企業需商務部核準之外,其餘內地企業赴港澳的審批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完成。投資開辦企業的方式可為新設(包括獨資、合資、合作等)、收購、兼併、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內地企業入境澳的投資審批時間則由以往需時約半年,大幅縮減至在受理申請後15個工作日決定是否核準。分析人士指出,僅就金融行業而言,新規定縮短了內地企業赴香港投資的時間及申請手續,有助於加快其赴港上市的步伐。
據統計,截至7月底,在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數目達280家,已佔到總市值30%,較1997年前的94家大幅增加,其中H股105家、紅籌股74家、境外註冊內地企業101家,佔總上市公司1074家的26%。
新華網 200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