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代表關注職工欠薪:拖欠工資何時落袋為安?

經過三個多月的官司,在北京打工的李少傑終於拿到了公司累計拖欠的工資7680元。然而,贏了官司的李少傑看起來並沒多少喜悅。“我是學法律的,知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可還有相當一部分人被拖欠了工資只能自認倒楣。”他説。

有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城鎮職工被拖欠的工資達400億元,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更多,專家估計可能在1000億元左右。不少代表發出這樣的疑問:拖欠的工資何時落袋為安?

作為維權的重點,職工工資被拖欠也是工會十四大代表們十分關注的問題之一。河南代表李志斌説,目前,我國職工約有2.07億人,其中分佈在各地的進城務工人員有9400萬人。在有些地方,特別是一些非公企業和農民工比較多的企業,職工往往由於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或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得不到應有的報酬,拖欠工資與剋扣工資的現象比較嚴重。

儘管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禁止拖欠職工工資,但這種現象仍然屢禁不止。遼寧代表徐德明説,在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甚至破産,對於解決職工工資問題的確是有心無力。但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部分企業經營者為了私利,惡意拖欠職工工資。

有的代表認為,部分職工的法律意識不強,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或者在簽合同時落入用人單位故意設下的“陷阱”,也是被拖欠工資職工難以討還公道的原因之一。還有代表認為,現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對於惡意拖欠工資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不能起到應有的警戒作用。

針對這種現象,代表們紛紛提出建議。呂億環代表説,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大多具有流動性和分散性,出現拖欠工資現象,依靠個人力量是很難得到有效解決的,因此要加大在非公企業建立工會組織的工作,把城鎮職工、農民工納入到工會組織中來,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 凡是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工會都應把他們組織起來。工會要代表職工與單位簽訂集體合同,由工會出面與用人單位進行談判,保障他們的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和工作環境。

肖盛峰代表拿著一疊資料説,其實,解決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是有條件的,有的地方也摸索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像大連市政府就規定,凡是拖欠職工工資的國有企業經營者,在拖欠工資期間領導幹部不許出國、單位不許買車、不許買房。河南省總工會會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開展關於實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推動在全省建立企業欠薪預警機制。瀋陽市定期會同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執法大檢查,其中企業是否拖欠職工工資是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

“解決拖欠職工工資這個難題,各級工會組織要發揮關鍵作用。”山東代表閻啟俊説。“工會組織不能只在逢年過節送溫暖,幫助職工討回拖欠工資,更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齊中熙、杜宇)

新華網200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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