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與履約

    近年來,中國積極參與了各項重大國際環境事務,在國際環境與發展領域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1994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以來,中國在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堅持原則立場,採取積極應對措施,有效地維護了中國和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按照《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的要求,各國要逐步削減氟里昂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使用量。中國積極利用聯合國保護臭氧層多邊基金開發替代物質,目前部分技術已經達到國際領先水準,使中國提前達到了公約規定的標準,而且替代物質已開始出口,其中,無氟冰箱、無氟空調等産品在歐美發達國家市場上深受消費者喜愛。

    政府環保部門還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國際環境組織公約提供的資金。從1992年全球環境基金(GEF)成立至今,中國共利用了2.3億美元,是目前利用該基金數額最多的國家。水資源及城市環境保護一直是世界銀行對中國城市建設投資的一個重點。從1985年開始的第一個項目起,世行已經在中國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支援了大約30個項目,提供了約50億美元的貸款,總投資額超過100億美元。其中近一半的投資額用於城市污水的蒐集、處理和處置設施及相關機構的建設,投資涉及15個省市,包括4個直轄市。 2001年底,位於華中地區的安徽省的酸雨控制與環境保護計劃也獲得了亞洲開發銀行提供的1.47億美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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