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

    在《大氣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産法》等一系列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措施下,工業污染和城市環境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2000年全國有16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完成了國家下達的12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煙塵等)全部控制指標;全國23.8萬家工業污染企業中,有97.7%實現了達標排放。迄今為止,已有15種、8.4萬多家污染嚴重的小企業被取締、關停;一批技術落後、浪費資源、品質低劣、污染環境和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小鋼鐵、小水泥、小玻璃、小火力發電企業被淘汰。

    對河流污染的治理也取得進展。淮河每年入河的化學需氧量已由治理前的150萬噸下降到目前的48萬噸,流域水污染加劇的趨勢基本得到遏制;太湖流域工業污染源排放達標率穩定在90%以上;滇池流域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60%,草海夏季藻類數量明顯減少;巢湖湖體水質接近規劃目標;海河、遼河流域正抓緊實施治理規劃。

    在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區,175個城市制定了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規劃,城市酸雨頻率大大降低。

    清潔汽車行動是國家科技部等有關部委聯合組織實施的一項空氣凈化工程,首批試點示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重慶、西安等城市。該工程旨在通過用代用清潔燃料LPG(即液化石油氣)替代石油作為汽車燃料,治理汽車尾氣,發展清潔汽車。2000年開始施工的西氣東輸工程為華北地區和東部沿海地區發展燃氣汽車提供了保障,這一工程是從新疆引一條4200公里的輸氣管道,把天然氣從新疆一直送到上海,沿途地區都能受益。

    根據計劃,到2005年,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比2000年減少10%,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20%;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大部分地區環境污染的狀況有所減輕,重點城市和地區的環境品質得到改善;生態惡化的趨勢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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