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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慶林:促進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4 月29 日 | 文章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4月28日電 省部級領導幹部民族工作專題研討班結業式28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結業式並與學員們座談。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努力開創新世紀新階段我國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賈慶林指出,民族問題是一個關係祖國統一、邊防鞏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大問題。在我們這樣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關係始終是一種至關重要的社會關係,民族和諧始終是社會和諧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各民族的和睦相處,就沒有社會的安定團結;沒有各民族的和諧發展,就沒有國家的繁榮富強;沒有各民族的和衷共濟,就沒有中華民族的興旺昌盛。我們黨歷來十分重視民族工作,黨的三代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我們一定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做好民族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賈慶林指出,做好現階段的民族工作,必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又快又好發展。要大力推進民族地區的新農村建設,切實做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加快發展民族地區的社會事業特別是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要立足國家長治久安,正確對待各民族之間的差異,繼續搞好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糾紛,不斷鞏固和發展各民族的大團結。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切實抓好國務院頒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的貫徹落實。要積極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辦法,推動城市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記者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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