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政部和中華慈善總會共同舉辦的首屆中華慈善大會21日在北京閉幕,會上公佈了我國第一部《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06~2010年)》,對今後5年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提出了總體要求、目標原則和政策措施。
設立獎項表彰善舉
《綱要》明確指出,設立“中華慈善獎”和“中華慈善特別獎”,以表彰和鼓勵個人和機構共襄善舉。
《綱要》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內的表彰活動,形成表彰制度;縣、市表彰活動可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建立健全表彰獎勵制度。鼓勵民間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表彰活動。
社區要普及慈善服務網點
《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我國各類慈善組織在全國大中城市將普遍建立,慈善服務網點在社區將普遍設置。我國慈善事業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包括:慈善福利機構穩固發展,在以國家興辦的福利機構為示範、社會力量興辦的福利機構為骨幹、社區福利服務網點為依託的福利服務體系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綱要》並將公民普遍認同並參與慈善事業,基本形成慈善事業高尚的社會氛圍,作為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多做善事少交稅
《綱要》指出,推動完善慈善稅收減免政策的前進,保護公眾慈善捐贈的積極性,是未來五年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綱要》強調,要全面落實法律法規關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無償為公益事業捐贈財産按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政策;境外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捐贈的用於公益事業的物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徵或者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推動大專院校設立與慈善相關的專業
《綱要》還提出,未來五年內將大力推動有條件的大專院校設立相關專業,以培養慈善工作專門人才,為社會輸送具有專業知識的慈善工作者。並採取多種有效措施促進慈善從業人員職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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