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在今天結束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上指出,要繼續堅持把經濟立法放在首位。
他強調,必須抓緊制定一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急需的法律、法規,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制體系。
為此,李鵬具體提出以下六個主要方面:
——為了規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産關係、信用關係和契約關係,要抓緊制定物權法、破産法,修改民事方面的法律,力爭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出臺一部民法典。
——為了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完善金融市場和監管調控體系,要制定國有資産管理法、反壟斷法以及規範金融活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要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國在這方面的立法還比較滯後,要緊密結合和認真總結國家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經驗,抓緊制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等法律,還要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事業保險等制度做出法律規範。
——要根據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資訊化的要求,加強對資訊産業發展、資訊技術和資訊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強化資訊網路安全保障體制等方面進行研究和論證,制定和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
——為了保障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需要深入研究西部大開發中法制建設的規律和特點,並注意借鑒國外促進區域開發的有益經驗,制定和完善有利於西部大開發的法律、法規。
——為了擴大對外開放,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要加緊研究在市場規則上如何進一步與國際慣例銜接,並儘快修訂和制定有關的法律、法規。
李鵬同時指出,為了與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深化行政體制和司法體制改革相適應,抓緊制定和完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規範行政和司法制度,加強對權力運作的監督,促進廉正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新華社 20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