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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開發需要法律監督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西部大開發中,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應當怎樣做?10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在新疆烏魯木齊就這一問題與新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座談。

    韓杼濱介紹,全國檢察機關今年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查處力度,立案數量比去年大大增加,引起了與會者的共鳴。全國人大代表王傳友説,檢察機關要為西部大開發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西部大開發中,許多省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但政策不等於法律,只有將西部大開發的各項政策規定法律化,才能真正保障西部大開發順利、健康實施。隨著中央對西部投資的傾斜,大量的基建項目也會很快開工,要防止貪污、賄賂犯罪的發生,這就需要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

    全國人大代表徐思益呼籲,檢察機關要加強對企業轉制過程中國有資産流失、建設工程領域和證券領域中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國政協委員龔振棟緊接著説,檢察院要在這些方面主動監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犯罪,防患于未然。全國政協委員司馬義買合蘇提建議檢察機關要依法保護農民群眾的利益,查處侵犯人民群眾利益的犯罪案件。

    

    《人民日報》 200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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