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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草案 李鵬參加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今天下午在分組審議時認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草案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和修改,已經基本成熟,建議本次常委會予以通過,同時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修改意見。

    李鵬委員長參加了今天下午的分組審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對語言文字的使用,以提倡、鼓勵為主,注重規範和引導,同時也加強了對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比較符合我國的國情,將有利於普通話的推廣和規範漢字的推行,有利於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各民族之間的相互交流。我國憲法明確提倡推廣普通話,如今普通話應用範圍和水準與新中國成立之初相比有了很大提高,現著手制定這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將憲法中的規定進一步具體化,將使普通話的推廣和規範漢字的推行工作向前推進一大步。

    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言、多文種的國家,有56個民族,共有73種語言,即使在漢語使用地區還存在許多不同的方言,很多地方方言仍是基本用語。草案中規定,“公共服務行業應當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語用字”,“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準,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法律應區別情況,分別對待,建議在規定中增加“逐步”二字,從而使法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有的常委會委員還提出,草案中“普通話”和“規範漢字”應明確其定義以及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界定標準,以解決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有助於法律的實施。

    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對網際網路上的語言規範問題、招牌中的用語用字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新華社 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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