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雲南省檢察機關改革幹部人事制度

    

    10月14日,雲南省檢察院政治部主任趙建生在全省檢察機關基層院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針對基層檢察院攻堅的突出矛盾,要以改革開拓激發活力,重點圍繞幹部人事制度和業務進行改革。

    趙主任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關係到基層檢察院建設的內在活力,在各項檢察改革中居於中樞地位,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和內部崗位輪換這三項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年底前必須力爭全部實行;機構改革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密切相關,相輔相成,也是明年改革的一項重點。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應重點圍繞開發人才資源、服務檢察業務工作進行,可以考慮從四個方面進一步深化:一是在管理體制上,向分類管理深化,對檢察官、書記官、司法警察和檢察輔助人員等不同序列進行分類管理。二是在競爭機制上,向領導職務和法律職務上深化。不僅中層幹部要競爭上崗,基層院級領導職務也要實行競爭;不僅主訴、主辦檢察官要擇優選任、各種法律職務的晉陞也要打

    破論資排輩、遷就照顧現象,全面引入競爭機制。三是在內設機構的設置上,向主訴、主辦檢察官辦公室深化。以檢察官為核心配置力量、開展工作,這在各國檢察機關是一種通例。要研究探索逐步淡化內設機構設置上的行政色彩,建立符合檢察特點的業務主導機制。

    趙主任還針對業務改革提出了三方面意見:一是在業務領導體制上嚴格實行分級負責,切實強化檢察一體;二是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要規範管理,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三是在業務考核考評體系方面,針對目前對業務工作開展得好與壞、案件品質的高與低,基本上停留在憑印象、憑數量的狀況,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業務考核評價體系。省、地兩級院業務部門不僅要接受本院的政工

    部門對其業部工作數量和品質的考核評價,也要對下級院對口部門業務工作的數量和品質進行考核評價。

    

    《滇池晨報》 2000.10.16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