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來是大喜事,但職業道德極差的婚禮頭車包車司機卻讓喜事變成了窩囊事,為此新娘、新郎將婚禮頭車的出租者某慶典服務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800元和精神損失2500元,同時要求當日頭車司機當面賠禮道歉。
新娘、新郎在起訴狀中説,今年3月,兩人在這家慶典服務中心宣武部以1400元的價格定租一輛中型卡迪拉克轎車作為5月婚慶用車,5月初與該部聯繫好,婚禮當日早晨7點到一花卉市場裝花,8點去接新郎。
婚禮當日,7點30分,所租頭車還沒到花卉市場,新娘親屬聯繫後才知頭車司機臨時換人,新司機不認識花卉市場,新娘親屬只好開車帶其到達花卉市場。而且發現這輛車竟然沒有車牌,並且左雨刷器還是壞的。9點,這輛頭車才到新郎家,比預定時間晚了1小時。
在去新娘家路上,司機開車極慢,而且邊開車邊打手機,10點才到新娘家。
為趕時間,新郎只好省去許多程式,接上新娘趕往酒店。但去酒店途中,頭車時而飛快,時而極慢,由於下雨,雨刷器又壞了,使行駛過程中險象環生,司機還不時停車不走。由於行駛途中頭車數次急剎車,導致車隊後面五輛車無法跟上,以至於造成四輛車追尾。到酒店後,主持人想讓新人與頭車合影,但司機毫不理睬,自顧自地將車開走。
當新人事後找到該慶典服務中心宣武部時,工作人員只同意道歉了卻此事,遭到新人拒絕。此後新人再到該部時,發現已是人去樓空。無奈新人找到該慶典服務中心本部,其負責人態度強硬,表示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案現已被西城法院受理,將擇日開庭。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