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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名香港律師獲取“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證書”

    中國司法部昨天舉行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證書頒發儀式,116名香港資深律師獲取了這一資格。

    據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委託公證人制度是司法部為了解決香港居民回內地處理民事、經濟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公證證明問題,經商中央有關部門同意建立的。

    委託公證人由司法部從香港資深律師中擇優考試合格後委託,委託期為三年,委託期滿,經司法部考核合格可連續委託。其業務範圍是證明發生在香港地區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件和文書。委託公證人的公證文書經司法部在港設立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加章確認後,可在內地有效使用。

    有關負責人指出,委託公證人制度為香港同胞辦理涉及內地的法律事務提供了便利,保護了港人在內地的合法權益,為內地法院和其他機關處理涉港案件提供了真實合法有效的法律證明。

    中國法治網 200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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