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地方通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不正當競爭搶注他人域名"國網"頻遭起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勞力士鐘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勞力士公司)和歐萊雅公司訴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公司)電腦網路域名糾紛案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國網公司登出已註冊的域名,並賠償經濟損失。

    勞力士公司訴稱,1992年以來,該公司先後在中國註冊了英文“Rolex”商標、中文“勞力士”和“皇冠圖形”及其組合商標。但國網公司搶先在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註冊“rolex.com.cn”域名,使勞力士公司無法註冊與本公司的商標“Rolex”相應的域名,侵犯了勞力士公司的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經審理認為,勞力士公司是“Rolex”註冊商標權人,該企業及其所擁有的“Rolex”商標在中國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可能認定該商標為馳名商標。電腦網路域名具有與商標、字號等相似的識別功能,也能為持有人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因此,域名具有民事權益的屬性。國網公司沒有正當理由將“Rolex”註冊為自己的域名,且註冊後也未實際使用,這種阻礙權利人註冊域名的行為,其主觀惡意是十分明顯的。國網公司的上述行為,極易造成公眾對“rolex.com.cn”域名持有人與“Rolex”註冊商標權人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一審判決國網公司登出“rolex.com.cn”域名並賠償勞力士公司一萬元。

    另據了解,歐萊雅公司(“L’OREAL”)是一家建於1997年的著名跨國公司,1993年即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香水、化粧品、護膚、護髮等産品的生産商。1996年正式進入中國內地高層。當該公司準備在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註冊“loreal.com.cn”域名和開通相關網站時,卻發現國網公司已于1999年搶先註冊了該域名並已開通使用。

    歐萊雅公司認為國網公司註冊並使用“loreal.cm.cn”域名的行為旨在利用原告的馳名商標和企業字號所附屬的商譽為自己贏得商業利益,被告行為帶有明顯的惡意,阻礙了原告在中國註冊相同的域名,侵害了原告的馳名商標權、註冊商標權及企業名稱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是“L’0REAL”註冊商標的權利人,“L’OREAL”也是原告企業的字號。原告對其享有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

    電腦網路域名具有與商標、字號等相似的識別功能。通過域名的註冊與使用能夠為域名持有人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因此,域名具有民事權益的屬性。國網公司在明知或應知原告享有在先的商標權及企業名稱權的情況下,無任何正當理由,將與自己毫無關聯的、卻與原告的註冊商標及企業字號的字母完全相同的“loreal”註冊為域名,又不進行實際使用,阻礙了原告將自己的商標、字號註冊域名,被告註冊該域名的主觀惡意是明顯的。被告的上述行為易造成相關消費者對“loreal.cm.cn”域名持有人與“L’OREAL”商標註冊人的誤認,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原則,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權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法院一審判決,國網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登出“loreal.cm.cn”域名;賠償法國歐萊雅公司經濟損失1.42萬元人民幣。(梁士斌)   

    《法制日報》 2001年10月10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