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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照片被用做廣告 老攝影家狀告"老字號"

    為了自己拍攝的老照片,近日,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呂厚民把“中華老字號”北京同升和鞋店告上法庭。

    呂厚民是我國著名攝影家,在海內外都享有一定的聲譽。自1950年到1964年期間,他在中南海擔任過12年的專職攝影記者,拍攝了毛澤東、周恩來等老一輩無産階級革命家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珍貴畫面,這些攝影作品具有珍貴的歷史價值。原告訴稱,他于1953年拍攝了《毛主席與周總理在中央人民政府第24次會議上》,是這幅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人。1997年原告授權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出版發行了包括該作品在內的原告攝影作品集。1999年10月,原告發現被告未經其同意擅自在鞋店的櫥窗中使用涉案作品,並註明一些國家領導人都曾到同升和鞋廠定制過皮鞋,從而宣傳自己的産品品質。被告使用涉案作品長達半年之久,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人民幣5萬元。

    這是繼《百年老照片》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又一起涉及對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的攝影作品的保護問題的案件。記者近日在中國攝影家協會的一次會議上了解到,攝影作品,特別是新聞攝影被侵權的現象時有發生,許多遭遇侵權的攝影家也開始走上以法律維護著作權的道路,可是由於相關法律還缺少具體明確的規定,他們最終獲得的賠償常常是寥寥無幾,維權之路依然相當漫長。(趙孟軼 張曉津)

    《北京晨報》 200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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