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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80人死亡的陜西橫山特大爆炸案疑犯被公訴  

    榆林市檢察院在嚴打鬥爭中堅決貫徹從重從快的方針,日前,該檢察院僅用一天時間便對震驚全國的橫山縣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馬宏清依法提起公訴。

    榆林市檢察院審查查明,被告人馬宏清現年51歲,是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農民。馬宏清近年來由於做生意連年虧損負債纍纍,竟認為是同村村民劉世偉背後搗鬼所致,遂産生了

    要炸死劉的惡念。而案發前,同村村民王青娃多次向馬宏清討債,馬無力償還,其欲炸死劉的念頭日益加劇。今年7月15日,馬從其在延安開辦的石料廠帶回兩枚雷管和14米長的導火索。

    7月16日淩晨3時許,馬攜帶雷管和導火索竄至本村馬世貴(已死亡)家,準備從其存放土制硝銨炸藥的窯洞偷炸藥,因窯洞窗扇被鐵絲擰死,僅能伸手摸到而無法取出。此時,馬宏清想到自己欠債10多萬元,突然産生引爆炸藥自殺的念頭,遂從地上撿起一根小樹枝在可觸摸到的炸藥袋上扎了個小洞,然後將隨身攜帶的安裝有雷管的導火索點燃,將雷管插入炸藥中。在導火索燃燒過程中,馬宏清害怕炸不死自己而將自己炸殘會遭到劉世偉恥笑,又迅速逃離現場返回家中。當日淩晨3時25分,馬世貴家存放的30余噸炸藥被引爆,造成80人死亡,98人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37人,輕微傷55人),311間房屋受損,直接經濟損失近563萬元的惡性後果。

    榆林市檢察院提前介入對該案的偵查,公安機關於8月15日將該案移送榆林市檢察院後,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馬宏清目無國法,膽大妄為,致人民群眾生命財産于不顧,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8月16日已將該案起訴到法院。

    《華商報》200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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