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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詐騙大案增多 檢察機關提醒銀行警惕

      記者近日從北京檢察機關起訴部門了解到,目前檢察機關受理的金融詐騙案件呈上升趨勢。據檢察官告訴記者,銀行人員內外勾結是金融詐騙案件中最常見的作案方式。

    在4年多的時間裏,跨地區瘋狂作案20余起,詐騙金額高達4億的陸鋒、成敬特大金融詐騙案近日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後被提起公訴。上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連續開庭審理了原北京證券有限公司小西天證券交易營業部總經理史新紀、副總經理晏宇慶金融憑證詐騙1.65億元,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王立明、北京仟秋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秋平偽造金融票證以及朱志利特大金融憑證詐騙等案件。

    辦案人員在偵破中發現,涉案人多以支付高息為誘餌,將儲戶資金拉入指定銀行,後由銀行內部人員提供儲戶印鑒卡,再用私刻的印鑒卡等手段將存款轉走。陸鋒、成敬案件涉及被告14人,涉案人數670余人,在1996年6月至1999年10月間,他們用此方法使貪圖高息的十余戶企事業單位把大量資金存入指定銀行。檢察機關查明涉案金額高達4.7億元,造成損失2.65億元,貸款詐騙8500萬元。此前,市檢一分院公訴的農民黃明喜也是用此方法勾結銀行人員詐騙達5000萬元。銀行防範意識以及鑒別真偽的水準不高也給詐騙分子以可乘之機。原北京證券有限公司小西天證券交易營業部總經理史新紀、副總經理晏宇慶就採取向一銀行提供虛假的涉及金額高達1.726億元的“國債代保管協議”、“委託保管有價證券憑證”等共同詐騙這家銀行1.65億元人民幣。朱志利使用變造的銀行信匯憑證將一單位存入銀行的1500萬元中的1488萬元劃走非法佔有,案發時有1290余萬元沒有追回。

    據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分析,近期兩起金融案件犯罪手段多種多樣,而且涉案金額過億元。究其原因,一是金錢的誘惑使銀行人員不惜“監守自盜”;二是存款單位極大的獲利心理也是誘發此類案件的重要因素;三是銀行片面追求吸儲數額,管理機制存在漏洞。因此,只有加強銀行的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提高防範水準,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才能從源頭上堵塞金融漏洞。(楊永輝 董永格 孫振宇)

    《北京青年報》 200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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