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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三年,嫁個丈夫是“婚託兒”?

    如果不是親眼目睹“丈夫”挽著一女人的手從鄭州市緯五路牽手婚介所出來,黃美雲將一直認為自己過的是幸福平靜的日子。丈夫是“婚托”!以前黃曾隱隱約約感覺到一些什麼,但她總不願相信這個事實。當那位女人知道黃美雲的身份後,她憤怒地望著黃的丈夫鄭某,眼睛裏差一點要噴出血來。

    “我理解這女人。老鄭卑鄙無恥地欺騙我和其他女人的感情。他和我結婚只是為了調動工作,或者是看上了我的錢!”鄭某知道黃美雲自己開辦有公司。黃美雲經過明察暗訪後發現,結婚3年的丈夫竟然和很多婚介所裏的女人保持著聯繫。更讓她不可思議的是,兩人的結婚證是丈夫偽造的假證。

    他的柔情蜜意曾讓人沉醉

    談起和丈夫認識的經過,黃一臉羞憤。1997年7月,黃在一次同學聚會中結識了家住新密市的鄭某,當時鄭在新密市的某銀行工作。因為鄭相貌平平,黃並沒在意,但鄭卻展開了感情攻勢。“那時候,鄭某表現得很溫順,很體貼人。‘今天你身體不舒服,多穿件衣服,注意身體。’‘你身體不好,多休息,多吃點東西!’鄭某每天都會給我打十幾個電話。我剛離婚,一個人過,很孤獨,經不起他的猛烈攻勢。同年9月份,我終於答應和他談朋友。”

    剛談不久,鄭某便把黃美雲領到新密家中。鄭某的母親笑歪了嘴,當即給黃美雲買了一個碩大的金戒指戴上。1998年3月份左右,鄭某要求和黃美雲結婚。但由於黃已經離過一次婚,所以當時黃並沒有答應鄭某的請求。5個月後,鄭某再次向黃展開感情攻勢,要求和黃美雲結婚,並要求馬上領取《結婚證》。黃美雲在鄭某的一番柔情蜜意的攻勢下,終於答應和鄭某結婚。隨後二人各自辦理了《婚姻狀況證明》,鄭某則很勤快地攬下了辦理《結婚證》的任務。“他説他在新密有熟人,不用我去了。”黃信以為真。不久,鄭某打電話給黃説《結婚證》領回來了。黃從鄭州坐車到新密後,果然見到了鄭某辦好的《結婚證》,但只有一本。黃問鄭某另外一本在哪,鄭某説“明天才能拿到”。鄭某又拿著那本《結婚證》對黃美雲説:“我明天讓楊行長看看,馬上活動活動往鄭州調。以後就會天天和你在一起了。”不久,二人以結婚的名義請親戚朋友吃了飯。

    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女人給他打傳呼

    “婚後不久,鄭某便讓我給他買東西。比如他説同志們都有手機,就他沒有,於是我花4000元錢給他買了個手機。後來我又花2900元給他買了一件皮衣,花5000元給他買了人壽保險……總之,我們兩人在一起,無論購物或者其他消費,都是我拿錢。到底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錢我也不清楚。我在鄭州某小區有套兩室一廳的住房,鄭某卻説,房子住著不舒服,要再買一套。“經不住他的磨纏,最後我只好又花35萬元錢在某小區買了一套128平方米三室一廳的住房。”

    經過多方努力,1999年10月份,鄭某終於以夫妻兩地分居為名從新密調到鄭州。不久鄭某的嘴臉便在黃美雲面前暴露無遺。黃髮現自從調到鄭州後,鄭某幾乎天天晚上回家都很晚。每天回來鄭某就對黃説些莫名其妙的話,比如“今天戰友聚會,某某戰友的女友看上我了”之類。鄭某的傳呼也經常在半夜裏響起。有一次黃無意中拿起鄭某的傳呼一看,傳呼內容都是“王女士請你速回傳呼”、“李女士請你速回傳呼”、“周女士請你速回傳呼”等內容。黃美雲對此並沒在意。2000年10月份,黃美雲無意中在鄭某的傳呼中發現了自己一個多年沒聯繫的同學(已離婚)的名字。黃美雲詢問同學怎麼會認識鄭某,同學説是在一婚介所認識的。黃當時便五臟六腑翻騰得難受。“儘管如此,我仍不相信這是真的。”後來黃經過了解才知道,1999年她與鄭某結婚不到1個月,鄭某便背著黃美雲到鄭州市的多個婚介所徵婚。婚介所的人説,鄭某光在一家婚介所內就同時與七八個女人在談戀愛。

    結婚證是假的。

    在認識黃之前,鄭某就是“婚託兒”

    為挽救自己脆弱的婚姻,黃美雲向鄭某登記過的婚介所反映了鄭某的情況。一些婚介所當即停止了對鄭某的服務,只有一家婚介所仍然在為鄭某服務。就在幾天前,鄭某還在某報以該婚介所的名義刊登徵婚廣告,鄭某的條件為“男,49歲,喪,1.75米,金融行長車房帥”。黃美雲去這家婚介所找老闆講明情況,該婚介所內的老闆當即便和黃吵了起來。最後,該婚介所一位姓陳的紅娘承認,鄭某在1996年就在該所建檔登記了,當時黃與鄭某還不相識。沒辦法,黃一個一個地去説服與鄭某談戀愛的女人。這些離過婚的女人聽了黃的情況後,當即羞愧萬分。一次黃美雲在鄭某的傳呼上發現了一個姓孫的女人。黃就找到孫姓女人,向她説明情況。孫當即花容失色,要與鄭某理論。鄭某對孫説,自己和黃美雲是假夫妻。鄭某當著黃的面承認,二人的結婚證是從大街上辦的假證。

    今年5月份,黃美雲到新密民政局查詢後確認,自己的結婚證並未登記。

    8月18日,記者與黃美雲一起來到新密查證黃與鄭某的《結婚證》的真偽情況。民政部門和銀行的有關領導都證實了鄭某辦理的結婚證為假證的事實。黃又來到鄭某的家中,鄭某的母親當即熱情接待了這個“媳婦”,但鄭某的姐姐卻攔住了黃不讓走,原因是黃向鄭的單位反映了鄭的問題,致使她以鄭和黃結婚為名購買的集資房子又多拿了3萬元錢。出門時,記者意外地見到了鄭某。鄭揚言要找警察把記者抓起來。但看到怒容滿面的黃美雲時,鄭卻如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一句話也説不出來。(文中人物為化名)

    《城市早報》200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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