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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人靠搶劫發了財--專訪鄭州搶銀行“專業戶”

    一家搶了208萬元

    曾一度震驚全國的鄭州“12-9”特大銀行搶劫案告破,帶領家人搶劫銀行的犯罪嫌疑人最終全家落入法網。

    2001年6月19日,河南省鄭州市像過節一樣熱鬧。市民們走上街頭敲鑼打鼓的慶賀鄭州

    公安局為民除害。2000年12月9日下午4點50分,四名手持獵槍、自製炸藥包的蒙面歹徒,闖入了位於鄭州銀基商貿城一樓的廣東發展銀行銀基營業部。

    廣東發展銀行鄭州銀基支行代辦員盧元玲:我發現幾個歹徒拿著槍闖了進來。我一回頭又發現,一個歹徒往防彈玻璃上貼炸藥。我喊了一聲‘快按報警器’。然後我就鑽到桌子底下。我的同事按了報警器後,也蹲了下來。

    歹徒用炸藥包炸開櫃檯上方的防彈玻璃,跳進櫃檯裏,將208萬元人民幣洗劫一空。歹徒挾款逃跑時開槍打死一名保衛人員,逃離了現場。

    廣東發展銀行銀基支行行長屈建國:聽到這個(銀行被搶)我的腦子一片空白。從硬體建設來講廣發行應該是最好的,公安部門是有評價的。但是為什麼這個事情又發生了?

    鄭州“129”銀行搶劫案震驚了全國,國家公安部把這一案件列為2000年2號督破案件。案件發生後,鄭州市公安局迅速抽調1200多名公安幹警成立了“129”專案組。專案組連續奮戰三個月,確認住在鄭州市綠城花園24號樓的張書海有重大嫌疑。6月13日,鄭州公安局在河南平頂山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書海。在審訊中,張書海供認自己夥同大兒子張洪超、同村村民張世鏡、喬紅軍,共同搶劫廣東發展銀行鄭州銀基支行的犯罪事實。6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張世鏡、張洪超、喬紅軍在河南南陽市方城縣被抓獲。至此,“129”特大搶劫案全案告破。

    搶劫用上了定向爆破

    張書海今年46歲,是河南平頂山市葉縣的農民,早年當過兵,部隊轉業以後曾當過民兵營長、村委會主任。1996年來鄭州做生意,但是生意做的並不好,這時他萌發了搶劫的念頭。

    記者:你是什麼時候有搶劫這種想法的?

    犯罪嫌疑人張書海:有這種(搶劫)想法就是從1996年開始的,當兵回來一直當的村幹部,我對我的評價是可以説幹的不錯。從那一方面不差,但是自個方面的經濟條件不如別人。

    記:也就是對金錢的不斷追求而萌發這種想法的。

    張:對。這也是人得寸進尺,也是人的本性。

    可是張書海感到自己一個人力量單薄,極力尋找可靠的同夥。他首先想到了自己的兒子。

    犯罪嫌疑人張書海:現在找合適的人選不好找,你要是找了不可靠的,這事(搶劫)過後肯定要出事。我和我兒子(張洪超)商量了幾回,他都不同意。最後我説,反正你看,我老了,以後我賺錢也是為你們賺,又不是為我自己賺的。

    在勸説下張洪超跟隨張書海一同走上了不歸路。張書海一家很快靠搶劫發了。1997年張書海花了十幾萬在鄭州市綠城花園買了房子。貪婪的張書海為了作更大的案,又拉同村的親戚張世鏡、喬紅軍入了夥。

    犯罪嫌疑人喬紅軍:張洪超他爸把精心策劃的情況給我説了一下,他就説‘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發橫財不富’,然後我再考慮一下家庭條件也不太好,所以也就同意一起搶劫了。

    在張書海的帶動下,他的全家都不同程度的參與了由其策劃的犯罪活動。“129”案件中,208萬元贓款是張書海的妹妹張玉萍用自行車馱著逃離警方視線的。在張書海的指揮下這個搶劫“專業戶”到處作案,作案水準也越來越“專業化”。

    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佔軍:實際上他們1996年就搶劫了京金花園(住戶),搶了7400塊錢,他們以後發展搶電信營業大廳、搶銀行。這一次又搶劫了鄭州比較繁華的廣發銀行,他們由偏遠到繁華地段進行犯罪。

    多次作案,張書海的作案經驗越來越豐富,膽子也越來越大。張書海知道銀行的防彈玻璃槍打不透、錘砸不破,就想到了把在部隊上學到的定向爆破技術用到了搶劫當中。這種利用爆破技術搶劫的案件在我國是不多見的。

    張書海:因為我們事先的分工,各幹其事。我先把火藥貼在玻璃上拉響導火索。他們幾個負責把東西給我,送到我跟前,或者負責對付保安。

    “129”案件整個作案過程僅5分鐘,張書海把作案的每個環節都想到了。當專案組對張書海進行審查時張書海仍然很自信,認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張書海:我想不到我有什麼物證留到現場,我想到是例行排查。我覺得出事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

    記:現在你怎麼想?

    張:現在怎麼説呢?(當時)只是一種僥倖的想法吧,有句話説,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新華社供稿)

    安全防衛措施存在漏洞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張書海雖然狡猾,但是在長期的作案當中還是留下了蛛絲馬跡。“129”案件偵破過程中,專案組發現鄭州市以前的一些銀行劫案和“129”案件是同一夥犯罪分子做的,專案組決定將這些案件的線索串聯起來共同偵破,這樣破案的線索一下多了起來。

    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技術大隊隊長詹維剛:這個現場的鎖盒是1999年3月3日犯罪分子搶劫交通路建設銀行時用來包裝錘頭的。我們根據這個情況分析犯罪分子家裏可能裝有這個牌子的鎖。‘靈貴’牌。

    2001年6月12日,專案組幹警發現張書海家的門上安裝著“靈貴”牌櫸木球型門鎖。這一發現引起了公安幹警的高度警惕。經過指紋鑒定,最終使張書海這個搶銀行“專業戶”落入了法網。“129”案也使得鄭州的一些銀行認識到自己安全還存在著漏洞。

    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副行長李興志:我們認為營業櫃檯這塊差不多了,我們原以為是萬無一失的。做過實驗,槍打不透、錘頭砸不爛。但是我們沒想到,現在的犯罪分子已經開始用定向炸藥來炸掉你的防彈玻璃,炸掉你櫃檯。

    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是鄭州市金融界的“內部治安保衛先進集體”,它的安全防衛設施水準在鄭州市是一流的。它的安全防衛設施存在不足反映出這種現象在鄭州是普遍存在的。

    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銀基支行行長屈建國:這確實給我們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就是當前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超出了我們的防範標準,這對全國金融界都是一個新的課題。

    “129”案件發生以後,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投入了100多萬元改造了他們的防彈玻璃,提高了自己的安全防範能力。

    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副行長李興志:公安部門和人民銀行要求金融部門就防範這種犯罪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家銀行在硬體建設上基本上又提高了一個標準。

    發人深省的是提高硬體標準的同時,銀行也應該加強安全防範的意識,加強與公安機關聯合防範搶劫銀行的犯罪活動。

    

    《江南時報》 200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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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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