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從徐州爆炸看頂風作案:陽奉陰違映射腐敗現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所有鄉鎮煤礦一律停産整頓的通知已下發月余,但小煤礦的爆炸聲仍不絕於耳。來自中國多個主要産煤區的資訊顯示,小煤礦關井工作亟待加強。

    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官員介紹,國務院辦公廳六月十三日發出《緊急通知》,到六月底,全國鄉鎮煤礦絕大多數已停止生産,停産礦井二萬八千七百八十六處,全部停産

    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等二十二個省區市;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已全部下達關閉通知單,全部關閉的有北京、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慶、雲南、貴州、陜西、寧夏、新疆等十三個省區市。

    本社記者近日赴各地暗訪發現,頂風開工的小礦仍不在少數,且對小煤礦關井工作的監管難度越來越大。記者在七月二十二日發生井下爆炸事故的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了解到,發生爆炸的私營小煤礦根本不具備生産條件,屬非法開工。六月十五日,這個礦井已被徐州市、賈汪區政府責令關停。但礦主依然于七月十五日擅自恢復生産,一星期後就發生了事故。

    湖南省寧鄉縣喻家坳鄉紅葉煤礦,是湖南省煤炭壩能源有限公司井田範圍內的十九個小煤礦之一,屬必須關閉之列。一位礦工説,這個礦恢復生産已有半個月了。

    山西省也有少數小煤礦頂風生産。河津市上化煤礦和南桑煤礦採取了明停暗不停的做法,白天偽裝成停産的樣子,晚上卻照常生産。就在國務院明令小煤礦關停整頓的最後期限過去的第二天,也就是七月一日,仍在生産的柳林縣賀昌煤礦因電焊引發瓦斯燃燒,造成四死一傷。

    在中國著名煤城、也是此次關礦的重點地區七台河市,一位煤礦安全生産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有的礦主在檢查人員行車必經之地沿途設崗,手機一打,資訊送到井口;有的對井口進行偽裝,蓋上麻袋、培上土,甚至種上花草;再加上地處偏遠等因素,給執法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針對這些問題,主管部門指出,今年以來,煤炭市場有所好轉,一些煤礦出現了無視安全生産、盲目追求産量和突擊生産的情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對部分地區的調查中發現,在利益驅使下,一些縣鄉領導對於鄉鎮煤礦全部停産整頓的決定,思想上不理解,態度上不堅決,工作上不得力;一些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仍在繼續生産;一些已經宣佈停産的鄉鎮煤礦,還存在著等待觀望的態度和僥倖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關,不認真整改,只等風頭一過,就恢復生産,個別地區的小煤礦明停暗採,陽奉陰違。這裡面存在著一些腐敗現象。

    這位官員表示,今後將抓緊制定關閉和整頓的實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計劃安排,明確實施步驟和時間要求:屬於“四個一律關閉”的小煤礦,立即下達關閉通知單;餘下的小煤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經整改達到安全生産基本條件的合法小煤礦,要經過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檢查認定並簽字後才能恢復生産,誰簽字誰負責。(完)

    新華社評論員:關閉“五小”不能雷聲大雨點小

    新華網北京7月24日電

    新華社評論員

    最近接連發生的一系列“五小”惡性安全事故説明,在有的地方,執行國務院關閉“五小”決定雷聲大、雨點小,作風不實,漠視人命,風頭一過,死灰複燃。“五小”發生安全事故,除追究非法組織生産者的刑事責任外,對玩忽職守、放任無證生産的政府官員,要追究瀆職罪;對接受賄賂,批准無證生産的腐敗分子,要堅決懲治。非如此,不足以讓各地引為戒鑒;非如此,不足以從源頭上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鋻於小煤礦接連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國務院最近決定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停産整頓所有鄉鎮煤礦,這是繼國務院要求停辦“五小”企業後,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又一重要決定。國務院新近發佈的一項緊急通報,又就加強安全生産,防範生産事故提出嚴格要求。言猶在耳,徐州一家無證小煤礦卻發生了重大爆炸事故。這説明,在有的地方,關閉“五小”企業走了過場,安全生産停留在了口頭上,文件上。非法組織無證“五小”生産、造成惡性事故者固然法不容赦,批准、放任甚至包庇非法生産活動的政府部門管理者、執法者和領導者同樣是難辭其咎。正是這種放任和包庇,使非法生産者有靠山可恃,有空子可鑽,有暴利可圖,無後顧之憂。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是總有那麼樣的地方領導從狹隘的地方利益出發,以解決就業、增加收入等理由,對關閉“五小”企業遲疑推諉,對安全生産心存僥倖;二是有的部門、有的幹部作風浮飄,工作不力,口號喊得山響,具體措施沒有;三是有的管理者和執法者貪得私利,收受賄賂,拿了人家的手軟,成了非法生産組織者的保護傘。上述三者,或思想糊塗,或官僚主義,或見利忘義,雖具體情況不同,但在漠視人民利益和生命安全上卻是同樣令人髮指。事實説明,哪的管理者和執法者對非法生産的“五小”企業姑息遷就,那裏就埋下了一顆顆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定時炸彈”,這樣血的教訓難道還少嗎?《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明確提出,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不但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領導幹部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漠視人民生命安全的領導者,怎能躲過法律、法規的處罰?

    重大安全生産事故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作為安全生産事故源頭之一的“五小”企業關閉絕不能走過場。各地務要以徐州小煤礦爆炸事件為鑒,關閉“五小”企業不留死角,不能手軟。當前特別要下大力氣抓緊對事故頻發的小煤礦的停産整頓。對非法及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小煤礦要堅決關閉,對停産整頓的鄉鎮煤礦要嚴格把關,認真核查,檢查驗收合格後方能恢復生産。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徐州小煤礦爆炸案中汲取教訓,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安全生産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確定重點,措施得力,嚴格執法,及早消滅安全隱患,確保生産安全進行。各級領導特別要力戒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防止雷聲大、雨點小,走過場做樣子,圖虛名而招實禍。要努力解決當前生産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安全生産。

    

    新華社 2001年07月25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