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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規定:國家實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記者今天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悉,提交審議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

    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今天向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這部法律草案的説明。他説,中國按照世界沿海國家的通行作法,實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不僅有助於國家海域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而且有利於杜絕海域使用中的資源浪費和國有資源性資産流失。

    中國海域遼闊,領海面積達三十八萬平方公里,大陸線和島嶼岸線長達三萬二千公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海洋經濟發展迅速,全國海洋産業總産值從一九七八年的六十億元增加到一九九九年的三千六百五十一億元,翻了六番,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和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支援領域。但是,海域使用中已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例如一些沿海地方擅自佔用或出讓、轉讓、出租海域,無償使用海域現象突出,不僅造成國有海域資源性資産流失,也加劇了亂佔海域、亂圍亂墾事件的發生,造成海域資源衰退,海洋環境惡化,嚴重影響海域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

    提請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已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應當全部上繳中央財政。

    田鳳山説,這樣規定是因為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作為海域所有人應當享有海域的收益權,海域使用者必須按照規定向國家支付一定的海域使用金作為使用海域資源的代價。

    他指出,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海洋局的現行規定,從事養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海域使用金只佔養殖收入的百分之零點二到百分之二,因此,實行海域有償使用,不會對從事養殖活動的漁民收入和生活水準造成影響。

    

    新華社 200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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