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50年婚姻10分鐘了結 八十老太金婚鬧離婚

    上午8點半,只有一位審判員、一位書記員的北京西城法院便民法庭開庭審理案件,審判桌前並排擺著三張椅子,要求離婚的一對老年夫婦分坐在左右兩張椅子上。女方問:“今天能拿到離婚證嗎?”審判員回答:“只要你們協議好了,就沒有問題。”按照庭審程式,審判員開始法庭調查,當事人雙方陳述了要求離婚的理由以及達成的協議之後,僅用了2分鐘,書記員就打好了協議書和調解書,蓋章後調解書生效,前後只用了10分鐘。

    當看到當事人攜一張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走出西城法院的便民法庭後,記者心中有些沉重。50年的婚姻竟然在短短的10分鐘裏了結了。這樣的審結在法院經常上演。“離婚”這個詞曾經那樣令中國老年人難以啟齒,即使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年代,儘管年輕人調侃著“離了嗎”的時候。實際上,離婚在老年人的心中仍是一件無可奈何又大傷元氣的事。

    金婚老人衝出圍城

    “觀念的變化和手續的簡便無疑使現代人更加重視婚姻的品質,在我審結的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中,年齡最大的81歲。”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的劉珍這樣説。

    “我已經忍了一輩子,現在不想再忍下去了,我要離婚!”年逾80的劉老太面對劉珍法官堅決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説,自己幾十年來和老伴性格不合,感情一直不好。她的性格大大咧咧,可老伴是個極端細緻的人,為了柴米油鹽的事倆人不知吵了多少回。但是為了孩子,為了面子,為了不讓別人嘲笑,幾十年來只好勉強維持死亡的婚姻。現在孩子們都已經獨立生活,離婚也早已經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所以她決定離婚,在余生過幾天舒心的日子。

    劉珍講,像劉老太提出的“性格不合,感情品質不高”,目前已經成為離婚的最首要原因。劉珍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張先生與其妻王某均已60高齡,一兒一女已獨立生活。兒子在國外留學,女兒自高等學府畢業後,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前不久,王某一紙訴狀將丈夫張某告到法院,要求與其離婚。究竟是何原因驅使王某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鬧離婚呢?

    張某與王某40年前自由戀愛結為夫妻,並生兒育女。兩個孩子很爭氣,先後考上了大學,丈夫在事業上也一帆風順,從某國家機關的一個科級幹部晉陞為局級領導。家庭生活真是蒸蒸日上。

    可是蒸蒸日上的家庭卻因張某的離休發生了變化,退下之後的張某失落感油然而生,性格也開始變得暴躁、喜怒無常。開始,王某還能理解他,在生活上儘量按他的要求去做。然而,時間一長,張某反而覺得連自己的妻子都冷落自己,更無法忍受,破口大罵王某是家庭婦女,沒文化,給他丟面子。忍無可忍的王女士,開始與他評理,雙方誰都不讓步,最後,雙方互相動手打了起來。王某是一個非常要強的女人,於是她一紙訴狀告到法庭堅決與張某離婚。張某也當庭表示同意離婚。於是,在調解無效的前提下,一對四十多年的原配夫妻就這樣分道揚鑣了。

    再婚老人想離婚

    一對年逾80的再婚老夫婦到北京西城法院要求離婚。原來,幾年前兩人在喪偶之後,由於寂寞,急於找到“老來伴”,經人介紹後見面不到兩個月就結婚了,婚後才發現,兩人脾氣不和。像這樣的高齡再婚者離婚的現象在逐年增多,這些離婚老人年齡多在60至70歲之間,年齡最大的80多歲,這種現象目前已經引起人們關注。

    有這樣一個案件,王老漢是一位退休職工,今年61歲,老伴最近去世。王老漢孤身一人生活,親朋好友勸他應該找一個老伴。王老漢考慮再三,決定登報徵婚。刊登不久,一個外地在北京打工的宋女士主動前來相見。認識不到半年就結婚了,王老漢為表示誠意,交給了宋女士30000元人民幣,讓宋女士去置辦傢具。

    婚後,王老漢過上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好日子,逢人便説自己找到了一個好媳婦。結婚剛滿10天,宋女士對王老漢説:“我認識一個單位的老闆,是我的同鄉,急需20000元人民幣,利息可比銀行高,説好兩個月就還,你同意就借,不同意就算,我再找別人去給他借。”王老漢覺得妻子的朋友,將來也就是我的朋友,於是就放心地把20000元人民幣交給了妻子。

    宋女士在得到了王老漢的信任後,便露出了本來面目,趁王老漢不在家,急忙翻出了王老漢3000美金的存摺,又拿了老漢的身份證,順順噹噹地把3000美金取了出來。當宋女士取完美金後的第二天,王先生從外面遛彎回來,看見自家樓前停著一輛大卡車,有四五個大小夥子正往車上搬傢具。王先生一看,那些人往車上搬的傢具竟是自己家的。他急忙走上前去問站在一旁的妻子,為什麼要把家裏的東西搬走?這時,上來幾個大小夥子不由分説,把王先生的胳膊一撅,三下五除二,還沒容他弄明白怎麼回事,就被拖下了地下室。王先生大喊救命,其妻惡狠狠地説:“你喊破嗓子也沒用了。”王先生繼續大喊,這時其妻命令其他人用地下室的一塊破臟布塞進了他的嘴裏,還用透明膠條貼上,王先生眼睜睜地看著所有的傢具被裝上了車。車開走了,人也沒了。

    王先生從結婚到妻子離家出走,落個人財兩空,只不過18天的時間。民警告訴他,他們是合法夫妻,這件事屬於民事糾紛,應該找法院。王先生又來到西城區法院,但法官告訴他,法院也不能受理他的離婚案。因為宋女士戶口在外地,在北京居住不到一年,按照法律規定,王先生應到宋女士戶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王先生面對的將是一條艱辛的離婚訴訟之路。

    

    《生活時報》 2001年6月01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