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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假金融票據詐騙犯罪團夥案偵破始末

       廣東省公安廳經過近半年艱苦細緻的調查取證,破獲了一起建國以來全國最大的金融票據詐騙犯罪團夥案件。

       在公安部的組織指揮下,有關省市公安機關統一行動,至目前,全國已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98人,其中廣東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

       多省連發假匯票騙案

       1999年6、7月份,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接二連三地收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請廣東警方協辦假銀行承兌匯票案件的資訊。

       2000年7月,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接到群眾舉報:河源市有一團夥專門偽造假銀行承兌匯票詐騙銀行資金。

       對此,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十分重視,結合初步掌握的情況,分析在河源市有制販假銀行承兌匯票的犯罪團夥在作案。

       2000年7月14日,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派出精幹力量駐紮河源,著手秘密調查,發現2000年在黑龍江、吉林、雲南、江西、山西、湖北、河南、河北、安徽、上海、重慶等省市都出現假銀行承兌匯票詐騙案,票源都是假冒河源市有關銀行簽發的。

       案情重大!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決定立案進行偵查,並將案件代號定為“818”。經過近三個月的縝密偵查,警方發現河源市共有三個團夥在從事金融票據詐騙犯罪的活動,並獲取了這三個犯罪團夥大量的犯罪證據。

       由於此案牽涉到全國二十多個省市,為防止打草驚蛇,2000年8月30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應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請求,召集了8個省市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負責人參加“818”案件協調會,部署同步偵破此案。

      “DP”抓捕行動顯神威

       2000年9月30日,廣東省公安廳組織三百餘名公安民警和武警戰士,省公安廳副廳長鄭少東坐鎮一線指揮,在河源、廣州兩地拉開了代號為“DP”的圍剿全國最大金融票據詐騙犯罪團夥行動的帷幕。

       次日零時30分,隨著總指揮一聲令下,各行動小組民警分赴各個目標,將涉案嫌疑人一一從被窩裏揪出來。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鄧錫林時,民警仔細搜查,不放過任何可疑之處,花了近6個小時,終將躲在床舖暗格中已奄奄一息的鄧錫林擒住。

       當晚,廣東警方也在廣州密捕了張建清等8名犯罪嫌疑人。

       “DP”行動首戰告捷,廣東警方一舉查獲以關家新、張建清、張瑞清為首的三個偽造銀行承兌匯票並進行詐騙的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24人,繳獲一批偽造的銀行承兌匯票、假銀行印章、印鑒等。

       與此同時,在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的統一指揮下,內蒙古、黑龍江、山東、甘肅等四省區公安廳經偵總隊配合廣東行動,抓獲本地參與詐騙的犯罪嫌疑人8人。

       對潛逃在外的主犯謝國才、邱振堂、黃林泉等4人,廣東警方辦案人員繼續作戰,輾轉多個省市,萬里追蹤,力求擒拿歸案。終於在2001年1月8日距南陽市一百多裏的村莊將“818”案最後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邱振堂抓獲歸案。

       假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籠

       地處粵東的河源市,經濟欠發達。然而,這裡卻成了偽造銀行承兌匯票的“重災區”。據有關部門統計,從1998年至2000年10月,發生在全國各地的假銀行承兌匯票詐騙案中,以河源市各銀行名義開出的假銀行承兌匯票就達288宗,涉及金額近12億元。

      實際上從1998年開始,河源市有關銀行已不具備開展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資格。

       警方此次抓獲的這三個犯罪團夥,其成員絕大多數均為河源市人。這些人大多學歷不高,最高的只有高中學歷,有的甚至連小學也未畢業。那麼,這夥不法分子詐騙又是如何屢屢得逞的呢?

       關家新、黃治文與哈爾濱富城實業公司總經理於懷富(已被捕,另案處理)互相勾結利用假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詐騙活動,是從1998年開始的。1999年11月至2000年9月間,於懷富出資以每張假銀行承兌匯票3萬元的價格,要關家新為其作假銀行承兌匯票。

       關家新找黃治文合作,並分別向李應捷、張建清、黎瑞華等人購得空白假銀行承兌匯票單,先後七次按照於懷富提供的“哈爾濱富城實業公司”及該公司的銀行賬號等,由黃治文分別以“河源汽車工業總公司”及“河源市進出口貿易公司”的名義,在空白假銀行承兌匯票單上填上具體內容、時間,關家新負責在填好的假匯票上加蓋相關假印章。關家新做好假匯票後交給於懷富,于拿著假匯票到中國農業銀行哈爾濱中山支行申請貼現。

       警方查明,以關家新、黃治文為首的犯罪團夥,從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偽造了面額達3.53余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並交給於懷富等人拿到中國農業銀行哈爾濱中山支行等銀行貼現和抵押貸款2.325億元,造成國家損失六千多萬元人民幣。以謝國才、張建清為首的犯罪團夥,自1995年以來就利用偽造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詐騙。1999年12月至2000年2月,他們勾結甘肅蘭州均達貿易有限公司楊軍、王新路和建行蘭州電力支行城關辦事處副主任蒲曉明、職員劉維成等,利用4張總金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的假銀行承兌匯票詐騙了建行蘭州電力支行、蘭州商業銀行1000萬元人民幣。2000年7月,張建清等還用金錢收買了山東泰安城市信用社主任助理汪強,用一張假銀行承兌匯票詐騙了泰安城市信用社180萬元人民幣。

       以張瑞清、邱振堂為首的犯罪團夥,近兩年來在昆明、重慶、南京、大連等地頻頻用偽造的銀行承兌匯票從事詐騙犯罪活動。2000年8月,張瑞清等人利用3張假匯票在昆明騙取了某銀行900萬元。

      內外勾結,金錢鋪路。為了應付貼現銀行的查詢,這夥不法分子勾結河源市出票銀行和郵電部門工作人員,將查詢傳真件或郵件截收,然後盜用銀行的名義回電予以“確認”,有時甚至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在櫃檯或辦公室直接接受貼現銀行查詢人員的當面核查。

       手法隱蔽,單線聯繫。該犯罪團夥作案時,都使用假身份,相互之間單線聯繫,而且制票、供票、假章等均不在同一地點。一旦有人需要假票,短時間內就能把票面所要求的內容逐項填好,專人送達。一旦失手被抓,公安機關往往因為找不到制假者,疑犯不能及時處理,犯罪活動得不到應有打擊。

      作案區域廣,涉案資金大。據初步統計,該犯罪團夥瘋狂作案,全國已有20余個省市的金融單位上當受騙,損失金額達2億多元,僅黑龍江一省就被騙1.2億余元。

      此案值得警惕的問題

      令人關注的是,偽造銀行承兌匯票行騙這種犯罪手段已成新的犯罪態勢,由此案暴露出的政府職能部門和行政執法機關管理和監督機制上的漏洞,應當引起有關部門、單位的高度警惕。

      河源市有關銀行從1998年起已不再具備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資格,從此以河源市有關銀行名義發出的承兌匯票就是非法銀行承兌匯票。由此可見,全國各銀行間的資訊溝通急需進一步加強。

      此外,銀行承兌匯票從申請到貼現的各個環節都有繁雜的程式和嚴格的規定,有關人士説:“關家新們能行騙成功,關鍵還是他們有多年‘勾兌’的關係網。”從執法的角度來分析,打擊不力也是造成詐騙分子膽大妄為、不計後果的一個因素。此案中的不法分子拿著假匯票到銀行貼現時,即使沒騙成也沒有人追究其法律責任。因為沒有造成資金損失,銀行往往自己就“消化了”,報案更是寥寥無幾。此外,這三個犯罪團夥在河源作案不是一兩天的事,難道有關執法部門不知情嗎?

      此案留給人們的教訓是值得記取的。打擊經濟犯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任重而道遠。

    

    法制日報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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