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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判處搶劫美國外交官的三名搶劫集團主犯死刑

    記者今天在雲南省高級法院採訪時獲悉,搶劫美國駐上海領事館領事葛富恩、被公安部列為大案掛牌督辦的雲南麗江“813”特大搶劫案一審有果。4月23日下午,在麗江地區召開的“嚴打”公捕公判大會上,麗江中院對去年5月至8月期間屢次在麗江作案的12人搶劫犯罪團夥案進行一審宣判,主犯李光、張雲松、木江橋分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産1萬元。和獻禮等另外9名搶劫犯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0年7月19日下午,被告人張雲松、和獻禮、和剛成、和耀輝及和向峰(在逃)、和亮兵(在逃)等6人在麗江黑龍潭公園內持刀搶劫兩名荷蘭籍遊客,搶得人民幣400元及美金30元。同年8月13日下午,美國駐上海領事館領事葛富恩攜二子到黑龍潭公園遊玩時,被告人李光、木江橋、和成輝3人對其進行搶劫,李光持匕首相威脅,共搶走其人民幣400元及照相機一部、手錶一隻。在2000年5月至8月期間,李光、張雲松、木江橋等12名被告人分別結夥搶劫10次,搶劫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萬餘元,其中李光參與4起,張雲松、木江橋各參與6起,在當地造成了極壞影響。

    此案起訴到法院後,麗江地區中級法院及時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依法從重從快作出了上述判決。

    

    檢察日報 200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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