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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保健品廣告違法嚴重 工商部門將進行集中檢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決定,鋻於目前核酸類保健食品廣告違法問題較為普遍的情況,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對該類廣告進行一次集中檢查。

    最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抽查部分核酸保健食品廣告中,發現該類廣告存在諸多違法問題:一是超出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範圍,對産品功能進行擴大、誇大宣傳;二是宣傳其具有療效,如“拯救骨骼衰老”、“治療糖尿病、帕金森症”、“恢復生命青春”等;三是利用新聞報道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四是廣告中大量使用國家機關名義,使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名義以及醫療機構、醫生、專家、消費者的名義為産品做證明。為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出在全國範圍內集中檢查該類廣告的通知。

    《通知》要求,凡超出衛生部批准的核酸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範圍進行虛假、擴大宣傳的,使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名義,醫療機構、醫生名義,專家或消費者名義進行宣傳的,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或療效進行宣傳的,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的,根據《廣告法》、《食品廣告發佈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宣傳管理的通知》中的相關條例進行查處。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1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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