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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君情婦秦直碧訴某報侵權 死刑可能推遲執行

    張君案判決後,記者獨家專訪了秦直碧的辯護律師路海軍。路海軍透露,秦直碧母女將在本週起訴重慶某報社侵犯其名譽權。由於這個民事案件的出現,依據法律程式,秦有可能被推遲執行死刑。此外,死刑犯狀告報社侵權,在全國實屬罕見。

    據了解,上周重慶一家報紙刊發了一則專題報道,詳細披露了張君與秦直碧如何相識、同居,描繪了秦直碧母女與張君的“三角戀”,該文在當地引起不小的反響。

    秦25歲的女兒看到報道後認為該文沒有依據,部分文字“像一部黃色小説”,嚴重侵犯其名譽權。據稱,其男友看到報道後與之分手了。路海軍介紹,在看守所裏的秦直碧知道後,也十分氣憤,表示文中的敘述與事實不符,侵害了自己與女兒的名譽,並委託律師處理此事。路海軍受其委託向該報社發出律師函,要求該報社為秦母女恢復名譽,登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但該報社沒有作出回應。因此,秦直碧母女本週將向重慶市渝中區法院遞交訴狀,起訴該報社。

    路海軍告訴記者,如果法院立案進行審理,有可能使秦直碧死刑執行時間推遲。他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涉及到死刑犯的民事案件,需等到民事案結案後才能執行刑事判決。他進一步介紹説,被判死刑後,秦直碧將上訴至重慶市高院,上訴期是10天,如果高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執行死刑最長期限是1個月時間。本週,秦直碧母女將起訴該報社,據民事訴訟法規定,7天之內,渝中區法院將決定是否立案,一旦立案,最短也需10天后才能確定開庭時間,這樣從立案到決定開庭時間再到開庭,最快也要20天的時間,然後才進行審理判決。

    

    《江南時報》 200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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