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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我國“網上詐騙”第一案真相

     隨著網路的普及和發展,各種網上違法和犯罪現象也如影隨形。著名作家莫言曾説過一句話:人一旦上網,就會變得厚顏無恥。此話不僅從側面反映出這個問題,也尖銳地指出了一些網民的素質和目前網路管理的缺陷。

    此間,一件出乎意料的詐騙案件發生了。令人驚異的是,這起國內“網上詐騙”第一案的主角,竟是一位年僅18歲的青春少年。

    這事就發生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

    網上“蒙面人”被擒獲

    去年6月中旬,張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先後接到山東、內蒙古、天津、江蘇、福建等省8位“投訴者”舉報,稱自己在“雅寶”拍賣網站上當受騙,迫切要求警方緝拿“蒙面人”——“劉福全”。根據報案者提供的線索,宣化警方迅速出擊,僅10天時間便將在商場閒逛的犯罪嫌疑人“劉福全”抓獲。7月19日,宣化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其批准逮捕。

    令警方吃驚的是,這位在“虛擬世界”作案的“高手”,竟是一位小動作頗多、搖頭晃腦、稚氣未脫的“毛孩子”,看上去胖乎乎、挺機靈的。他的真實姓名叫劉劍,剛滿18歲,“劉福全”是其父親姓名。

    面對警方訊問,劉劍不以為然。他説話像打機關槍一樣,對自己的身世更是毫不避諱。原來,在他不懂事時,父母就離異了,很快,父母各自又成了家,他則由爺爺和父親帶大,初中二年級未學完就離開了校園。

    談起為何輟學?他自有一套“獨到見解”:在二十一世紀沒有電腦和英語知識,人整個就是一個“弱智”。於是他拿上做個體生意的父親的錢,執意去北京參加電腦培訓班。在北京,劉劍一頭扎入電腦裏,如醉如癡。培訓班結束後,他在一家噴繪公司找到了一份廣告電腦設計工作。工作之餘,便到遍佈京城的網吧去上網。

    面對採訪,劉劍“自豪”地説:“我剛開始的水準,達不到‘駭客’那個‘段位’,所以只在網上聊天、查資料、間或收發電子郵件。”這期間,他結識了不少網蟲,其中也有所謂的“駭客”。一提起“駭客”,劉劍幾乎忘記了他目前的處境,眉飛色舞,喜不自禁:“説多了,你們不懂,現在我就是一位‘駭客’。”

    而法官王國勤卻説:“這孩子,竟撒謊,沒一句真話。”

    在北京打工,收入有限,劉劍常常感到捉襟見肘。為了儘快使自己“發家致富”,他決定開始幾筆“網上交易”。

    他説,錢一匯到,我就發貨

    去年5月10日,山西省太原市一位網民從雅寶競價交易網上看到了這樣一條資訊:“特別好用的諾基亞8810手機,僅用過20天,因想換機子所以賤賣……我的發貨方式是特快專遞,你的錢一匯到,我就發貨,如果你看到機子品質有問題,見貨後3天給我發回來,我退款。”收款人是“劉福全”。市場上賣到三四千元的手機,網上開價只有1600元,這位網民立即將錢匯出,然而幾天過後卻未如願收到手機。

    6月1日,雅寶競價交易網客戶中心接到一山東網民反映,其經歷與太原網民如出一轍,而且款匯出後就與賣主再也聯繫不上,尋呼對方不回電,手機不開機,發E-mail也如石沉大海。此後數日,雅寶網站又陸續接到四五位用戶同樣遭遇的投訴,收款者則是同一人——“劉福全”。

    原來,自去年4月以來,劉劍便在雅寶網上發佈虛假資訊,謊稱銷售二手手機。在這之前,他以父親“劉福全”的名義,分別在兩家銀行開設了4個賬戶,專門接收對方匯款,提取錢後便再無聲息。截至落網前,劉劍用這種方法先後欺騙了8名購機者,共得贓款13350元,用於個人消費。

    如何定案 竟是難題

    此案曾被司法界和媒體稱為“國內網上詐騙第一案”,一時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

    今年1月16日,宣化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宣化區檢察院派出了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出庭公訴,控辯雙方各執一詞,唇槍舌劍,矛盾似乎達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劉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因特網上發佈虛假資訊,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

    辯護人是兩位網民、北京中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們從網上看到此消息後,決定免費為劉劍提供法律援助。他們辯稱:劉劍的行為不屬於刑事詐騙,而是民事違約。其一,劉劍在雅寶網上發佈的手機拍賣資訊是2000年2月至4月間,在此期間,他曾很好地完成了8次交易。後來五六月份間仍有人想繼續購買,但已經超過了劉劍在網上發佈的廣告資訊的有效期,並非是劉劍出於詐騙目的而有意為之。其二,劉劍在收到購機款但手頭並無存貨的情況下,積極組織貨源,但在去年6月8日去北京購買“二手”手機時,由於途中遺失錢款等種種客觀原因,沒能及時將手機寄給購買方。所以劉劍的行為充其量只是手機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行為,主觀上並無非法佔有的故意。

    劉劍自己的解釋是:“説我詐騙不符合事實,我要是誠心詐騙,還不辦個假身份證?也不會笨到用我父親‘劉福全’的名字(劉本人沒有身份證)。”他還認為自己在網上公佈的個人資料全是真實的,根本談不上詐騙。

    面對臺上激烈的辯論,台下兩位特殊的旁聽者——劉劍離異的父母相對無言,因為倆人壓根就不知道孩子在外面到底幹了些什麼,更不懂什麼叫詐騙和違約。

    法庭審理認為,劉劍雖然與他人做過二手手機的交易且如約履行,但卻又在發佈廣告資訊結束後的兩個月裏,在手中根本無貨的情況下,主動與8名求購者聯繫,謊稱收到貨款後即付貨,其行為顯係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當其提到貨款後,又斷絕與求購者聯繫,這種既不告知求購者無貨,又不給退款的行為,説明劉劍在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的故意,不符合民事違約的特徵。

    2月15日上午,宣化區法院判決劉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000元。

    閉庭後,離異的父母走到他的身邊。母親上前給兒子塞錢,被法警制止。説話口吃的父親,拉著兒子“費勁”地説:“老實服刑吧,別再窮折騰了。”而劉劍,似乎一臉的茫然。

    (附)相關資料:

    一、去年年中,大學畢業不久的戰玉以北京四通利方資訊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發佈虛假廣告,假稱新浪網將為登錄網站提供有償服務並推出小型廣告服務項目,為增強該廣告的可信度,他還用電腦合成了該公司公章,“加蓋”在向外發送的電子郵件上,損害了該公司的信譽,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已經構成了偽造公司印章罪。日前,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二、浙江省已制止了多起網上詐騙案件。去年,雲和縣立信玩具廠在網際網路上得到湖南嶽陽某公司的一筆訂單,價值140萬元。優厚的條件使“立信”廠感到不踏實,於是向工商部門求助。雲和工商局與岳陽工商部門取得聯繫後發現,該公司是空殼公司。這樣,一起網上詐騙案被制止了。

    三、去年年底,廣東省一個體戶關某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稱有大量低價電腦配件出售。關某與這位叫“蘇平”的人見面後,按對方要求在某儲蓄所存入貨款8萬元,意欲購買電腦配件。之後,“蘇平”帶了2名男子與關某洽談生意,利用掉包的方法,換走其存有8萬元的儲蓄卡和該卡的密碼信封,將錢取走。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 

    四、美國消費者聯盟日前宣佈,該聯盟對2000年接受的投訴進行了調查,在所有的網上詐騙行為中,網上拍賣佔到了78%;此外,網上拍賣中的欺詐行為也居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公佈的10大網上欺詐之列,絕大多數抱怨都是由於消費者付了款卻沒收到貨物。

    

     正義網、新華網 200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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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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