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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具信用證損失6億 廣東佛山工行行長受審

    不到3年時間,先後為他人非法出具360張遠期信用證,其資金總額達36749.4458萬美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達6億多元。昨日,此案的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行長孫家禮、中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國際業務部原經理盧偉強被押上佛山市城區人民法院的法庭接受審判。

    佛山市城區人民檢察院經過對此案的審查查明:中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于1995年9月至1998年4月間,應境內外企業的用款要求和自身需要,在主管行長孫家禮的授意、慫恿、默許下,中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國際業務部經理盧偉強(男,39歲,廣東省四會市人,大專文化)組織、指使本部工作人員具體經辦,違反中國工商銀行關於開立信用證的有關規定,在明知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之間沒有真實貿易背景,又沒有交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不審查開證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及其是否具備進口付匯的資格,甚至自己編造手續,超越許可權,先後為他人出具了360張遠期信用證,資金總額達36749.4458萬美元。

    經審計,中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違規為他人出具信用證,造成損失金額7265.717萬美元,折合人民幣60241.513萬元。

    佛山市城區檢察院認為,孫家禮、盧偉強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觸犯了我國刑法,兩每人平均已構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其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佛山市城區法院從昨日起將一連5日開庭審理此案,其結果如何,本報將追蹤報道。

    

    南方網 2001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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