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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保姆”又贏了

    據《法制日報》報道,杭州“小保姆繼承鉅額遺産”的原告、遺囑人葉瑞亭的女兒邰麗娜在遺産案中敗訴後,又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小保姆吳菊英送上被告席,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並賠償其精神損失50萬元人民幣。昨日,杭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判決:駁回邰的訴訟請求。

    原告邰麗娜訴稱:吳菊英為了能合理地得到其父的全部財産,向新聞媒體提供了大量虛假事實,在公眾中造成自己遺棄冷落老人的假像,而為其合情合理地佔有父親的遺産創造輿論條件。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和言論表述自由。吳、邰因處理遺産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為此雙方在法院審理中和在新聞媒體前為維護自己的利益發表了一些對對方不利的、會使公眾産生不同看法的言論,均屬正常的言論表述,在行為上不構成名譽權的違法性。

    

    《北京青年報》 200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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