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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發放違規貸款
四川一銀行副主任竟被“雙規”

    2000年9月25日,雅安地區人民銀行行長楊水泉因涉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給國家造成600余萬元的損失,經雅安地區檢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這起建國以來雅安最大的金融腐敗案基本告破。堅持原則拒不放貸,受到上級打擊報復並指令交待“卷款潛逃”問題的信用社副主任肖陳心中的石頭終於落了地。

    原則之下焉可茍同

    肖陳31歲,北京大學經濟係86級畢業生,經過10多年的努力奮鬥成為雅安地區城市中心社副主任。

    1998年3月,四川新川能源開發公司的黃某來到雅安,向熟人時任雅安地區人民銀行行長的楊水泉申請鉅額貸款。當時楊水泉既未拒絕也未表示同意,只是提出了獲得新川能源開發公司30%股份等一系列要求。幾天后,經過雙方討價還價,楊水泉同意先貸195萬給新川能源公司,要黃某去找肖陳具體辦理。

    同年5月9日,黃某找到了剛參加母校北大100年校慶回川的肖陳,表示自己是楊水泉的熟人,要求辦理貸款。因對方沒有任何財産抵押,為防範金融風險,肖陳拒絕了該筆業務。當時,黃某十分傲慢“楊水泉安排的事,可以不辦嗎”

    北大學子的反擊

    在犯罪嫌疑人違規放貸的同時,肖陳因拒絕了楊的要求開始遭到打擊,1998年底,人行紀檢部門多次在人行招待所“約見”他,要他限定時間交待問題。

    有好心人勸導他識相點,要他給新川公司貸款,但連續3天的開導都沒起作用。肖陳堅持不符合規定不予貸款的原則。最後一天,勸導者和他攤了牌:“前途就由你自己決定了,你要考慮清楚”肖陳堅決地説:“正值金融風險防範年,對沒有擔保和抵押的貸款就是不能貸”談話不歡而散。

    背著“卷款潛逃”的罪名,肖陳開始悄悄收集楊水泉違法行為的材料。為此,1999年底,肖陳被限令不允許進入自己的辦公室,他的辦公桌被撬開,公章被取走。2000年春節後,肖陳遭到“雙規”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問題,工作人員將他帶到人行,交待所謂的“經濟問題”。

    隨後,上級察覺對肖陳的作法可能存在問題,將他接到成都。肖陳開始向組織反映,同時流落成都打工。

    2000年2月,肖陳將舉報信寄給了朱鎔基總理,舉報了楊水泉違法違紀情況。很快監察部駐成都金融系統專員辦公室把此案交給雅安地委副書記付克勤負責調查。

    經公安機關調查,雅安地區人民銀行行長楊水泉利用職權,造成新川公司違法貸款644.5萬元,該款多數已被轉移挪用,而且該公司並無償還能力。2000年5月、7月,犯罪嫌疑人新川公司法人代表高某及同夥黃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現在,肖陳並未回到信用社,而是在外打工。他説,在外打工可以避免很多複雜的人際關係,活得輕鬆一些。

    

    天府早報 200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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