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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法院執行新招 當事人可選擇法官

    新年伊始,廣西上思法院便推出新的執行改革方案:執行法官執行哪一案,不由院長分,也不由庭長派,而是由申請人自己選。

    為了不讓執行難問題在新世紀繼續産生,該院進行了大規模的人事調整,使執行庭成為全院陣容最強大、人數最多的業務庭。執行庭全體法官的履歷、業績、政績等全部公佈在立案大廳裏,以便當事人自主選擇。申請人選中的法官要在3天內拿出執行方案供申請人選擇,並要自覺接受申請人監督。執行法官接案後如不能按時執結的,申請人有權另選執行法官。執行法官年內有3案以上被申請更換或年內執結率達不到85%的,將受到處罰。

    

    《人民日報 . 華南新聞》 200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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