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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連結引發訴訟 兩家公司受到制裁

    一件涉及網路連結問題的法律糾紛日前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搜狐愛特信資訊技術有限公司與成都財智軟體有限公司均因網路連結過程中的侵權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狀告搜狐的是北京國際廣播電臺的翻譯劉京勝。今年10月,他在訪問搜狐網站時發現點擊“外國小説”等欄目後,頁面上會出現他翻譯的作品《唐吉訶德》。他認為,搜狐侵犯了他的著作權。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網上資訊是否侵權應由資訊提供者承擔法律責任,提供網路技術的服務商不應承擔責任。但法院同時指出,搜狐在今年10月得知其連結的網頁上有侵權內容後,應及時停止這個連結,制止侵權,但搜狐並未積極採取措施,直到11月30日才停止。所以搜狐得為自己的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向劉京勝書面致歉並賠償3000元。

    北京市二中院審結的第二個網路連結案的原告是北京金融城網路有限公司。2000年6月,他們發現自己與建行北京市分行合作製作、並在295網站外匯頻道上發佈的“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外匯幣種走勢圖”已被成都財智軟體有限公司在自己的“財智網”上作了深層連結。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家公司均為網站經營者,兩者之間存在商業上的競爭關係,財智公司未經對方許可,擅自進行深層次連結,應屬不正當競爭,故判決財智網未經許可不得在所開辦的網站上與北京金融城網路有限公司的網站發佈的“外匯幣種走勢圖”建立連結,並向北京金融城網路有限公司書面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5000元。

    

    新華社 200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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