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顧昂然:婚姻法修正案草案進入二審

    為千家萬戶所關注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初步審議後,在今天舉行的第十九次常委會會議進入二審,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顧昂然對其作了修改情況的彙報。

    在初審時委員們認為,草案對我國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作了具體補充規定,這對更好地貫徹婚姻法確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和保護婦女、兒童、老人權益,禁止重婚、禁止虐待和遺棄等基本原則,有積極意義,總的看修正案的基礎是好的,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會後,李鵬委員長針對初步審議中提出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草案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經濟特區、中央有關部門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廣泛徵求意見。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召開部分法院、專家、青年、地方等四個方面的座談會和論證會,進一步徵求意見。社會各界對婚姻法的修改十分關注,現已收到人民來信共300多封。法律委員會于12月8日召開會議,根據常委委員的審議意見以及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內務司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民政部、全國婦聯的有關同志列席了會議。12月18日法律委員會再次進行了審議。

    關於重婚問題,顧昂然在彙報時説,草案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和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的常委委員提出,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釋有關重婚的規定範圍較窄,應當對哪些屬於重婚加以具體化,擴大認定重婚罪的範圍。對此,法律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廣東等地多次召開座談會和論證會,較為一致的意見是,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情況比較複雜,應當通過法律、黨紀、政紀、道德、教育等多種手段、多種渠道予以遏制。對屬於重婚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重婚和雖然不以夫妻名義但形成婚外同居關係導致離婚的,應當加重其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因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在草案的基礎上擴大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增加規定,“即使不以夫妻名義但形成婚外同居關係”導致離婚的,無過失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草案還對無效婚姻、非婚生子女的撫養、離婚等有關條款作了修改。

    

    人民日報 2000-12-22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