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經  濟
財  經
國  際
法  制
教  育
科  技
軍  事
文  化
體  育
健  康
旅  遊
讀  書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地方通訊
華人社區
域外評説
世界博覽
圖片中國
文化週末


天津市公安局集中治理一批信訪老大難問題紀實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用6個月的時間集中解決了一批信訪“老、大、難”問題,數百起令人頭疼、拖了幾年甚至20多年的群眾信訪問題,在專項治理活動中全部了結。

    從3月開始的這次專項治理活動,調查處理時重點從自身工作上找原因、找問題,不護短、不遮醜。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肖鳳祥説,這次對重大信訪問題進行專項治理,是為了還老百姓一個公道,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大事。

    有困難不能怕——沉冤兩載的“第一號”案件終告破

    1998年1月17日晚,天津薊縣別山鎮東毛莊村的村民李振泉飯後到別人家玩牌,次日淩晨回家,妻子趙春霞問他是否想吃水果,他正感到口渴,便從桌子上拿起一個桔子吃。半個小時後,李振泉渾身抽搐,口吐白沫,村醫來看認為是中毒,打一針後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這是在這次專項治理中被天津市公安局列為“第一號”的案件。

    42歲的李振泉,身強體壯,卻突然斃命,引起了他親屬的懷疑。他哥哥李振華到別山派出所報了案。隨後,天津市公安局薊縣分局刑偵支隊和天津市公安局的有關人員先後來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李振泉生前無病史,但夫妻感情不和,而且趙春霞與本村農民劉克成關係曖昧,極有可能是一起謀殺案。但法醫的常規鑒定表明,死者的胃中未見毒物,偵查一時陷入困境。

    而趙春霞在李振泉死後三個月,便帶著三個未成年的女兒與劉克成結婚了。人們震驚了,李家憤怒了。由於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有些情況又不便於告訴群眾,雖然辦案人員仍在搜尋證據,但李家沉不住氣了。其兄李振華認為公安機關不作為,多次到各級公安機關陳情告狀。

    天津警方集中精兵抓緊破案,在深挖線索中獲知,有一個河南民工韓某曾從家鄉帶來些毒性極強的鼠藥,一般檢驗難以查出,案發前劉克成曾向韓某要過此藥。但韓已不知去向。為獲取證據,辦案民警兩下河南做韓家屬的工作,得知韓在新疆打工。又兩赴新疆,費盡週折,在新疆警方的配合下,總算找到了韓某,獲得了劉、趙毒品來源的證據。接著辦案人員演出了一幕“捉放曹”,終於使劉、趙二人説出了內情,經過大量艱苦的工作,找到了這個案子的證據。原來,劉、趙二人為了達到結婚的目的,知道李愛吃水果,便誘李吃下一個含有那種鼠藥的毒桔子,將其害死。

    記者見到李振華時,他無不感慨地説:“我弟弟的冤案破了,壞人將受到懲處,他九泉之下也會有知,我們李家真心感謝公安機關為我弟弟申了冤。我們真是不知辦案民警做了那麼多的工作!”

    有權要用好——公安部的老陳情戶不再陳情

    鄧家權,這個在公安部挂了號的人物,4年中曾經數十次陳情。

    1996年10月3日,湖北來天津打工的青年鄧家權,在塘沽物資局招待所的一家個體諮詢職業介紹所裏,為了20元介紹費,與該所負責人王金喜發生糾紛。二人爭執中,王金喜用拳頭將鄧家權的左眼打傷。案發後,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及時傳喚王金喜,王對事實供認不諱,而接案民警對鄧眼傷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在王預付給鄧1萬元供其治療眼傷後,派出所令王回家聽候處理。

    10月10日,眼科醫院為鄧出具了診斷證明,10月11日,法醫鑒定鄧家權左眼失明,為重傷。當日,派出所再次傳喚王金喜時,發現王已外逃。

    4年中,鄧家權開始了不間斷陳情。從公安分局到市局,再到公安部,他對抓捕王金喜不力表示不滿。左眼已被摘除,他要討個説法。鄧家權認為自己的“冤情”是公安機關一手造成的,他湖北老家的父母已雙亡,沒抓到王金喜之前,他便吃住在公安局。公安塘沽分局安排他住在一家招待所,一天三餐吃在刑警隊。4年中,公安塘沽分局對他這個“陳情專業戶”照顧得無微不至。但只要不抓住王金喜,沒解決問題,他就不停地陳情。刑警隊的同志一面對他做説服工作,並出資為他失明的左眼換上了假眼;另一方面,也在下力量抓捕王金喜。

    今年3月,重點信訪治理工作開始,天津市公安局給塘沽分局下了死命令:8月底前必須結案。塘沽分局在組織力量抓捕王金喜的同時,又通過王的哥哥及親屬做工作,希望王能夠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幾個月間,辦案人員到王家談話做工作足足有40多次。到8月底,王的家屬終於與鄧家權達成協定:除原先支付鄧的醫藥費和吃穿費用外,一次性賠償鄧4萬元,鄧不再就王金喜傷害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不再要求王及其家屬繼續承擔醫治費,鄧也不再就此案陳情。雙方于2000年9月11日簽了正式協議並公證生效。隨後,王的家屬將王金喜帶到公安塘沽分局投案自首。

    有醜要敢揭——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

    據天津市公安局介紹,在這次專項治理要求限期解決的290件重點信訪問題中,要求解決打架致傷的佔了161件,天津市公安局對此予以了足夠的重視,要求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合理地解決問題。

    1999年12月5日,公交某路汽車女司機宋紅芳駕車途徑大衚同車站時,與出租汽車司機郗某發生糾紛,郗夥同其兄等3人不分青紅皂白對宋紅芳進行毆打,致使宋右小臂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案發後,當地治安派出所立即派人進行調查,隨後對郗和宋進行調解。宋紅芳對此表示不滿,並與其家屬多次陳情投訴。

    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對此十分重視,會同派出所領導到宋紅芳家中進行回訪,並耐心作好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思想工作。派出所重新開展調查取證,經過大量工作,終於查清此案,將打人者郗某予以刑事拘留,並於4月1日對宋紅芳一次性賠償14000元,糾正了一起執法不當的問題。對此,宋紅芳及家屬都表示滿意。

    經過幾個月的不懈努力,經過天津市各級公安機關深入細緻的偵查、調查、復查、復核;經過廣大公安民警的耐心疏導、調解、協調,到8月底,天津市公安局確定的290起信訪問題全部得到公正、合理地解決,辦結率為百分之百。同時,還解決了“非重點”問題441起,解決了一批群眾的實際問題,並從中偵破各類案件43件。通過此次治理,天津市公安局日均信訪量比過去下降了70%。

    

     新華社 2000年12月22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