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性賄賂”何時入罪

    今年12月6日在江蘇召開的“2000年江蘇省刑法學研討會”上,有專家提出,應儘快把“性賄賂罪”納入刑法。

    會上提供了一個案例:某省領導在接受某女的“性賄賂”後,答應委任她為該省駐港辦事處負責人。該女之弟以其姐與這個領導骯髒勾當的錄影帶為要挾,迫使該領導多次為其走私犯罪大開綠燈。

    據悉,近年權色交易有蔓延之勢,一些不法分子用女色甚至不惜花費鉅資雇用風塵女子,直接取媚個別國家工作人員,要求或迫使國家工作人員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

    南京大學法學院金衛東指出,在某些情況下,“性賄賂”可以達到財物賄賂達不到的目的;就其誘惑力而言,“性賄賂”的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有時甚至超過財物賄賂。專家稱,關於賄賂罪,我國刑法將賄賂的內容限定為財物。以後有必要將“性賄賂”等非財産利益的賄賂犯罪納入刑法規定中。否則,“性賄賂”有可能成為法律的死角。

    

    《人民日報》 2000年12月20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