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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村長何時才下臺

    福建福州市平潭縣澳前鎮龍南村村民自1995年起,多次陳情,反映該村前任村主任在村財務、土地等方面的問題,但一直得不到解決。記者于11月22日到平潭縣進行實地調查,當地縣紀委告以“無可奉告”,還要求記者終止採訪。到底是什麼問題讓當地數百村民連續6年陳情不休?為什麼當地有關部門又如此躲躲閃閃、諱莫如深呢?

    一條蛀蟲毀了一個村

    平潭是個海島縣,龍南村就位於這個海島伸入大海的頂端。龍南村是個擁有4000多人口的大村,土地每人平均不足1分半。當地主要依靠經營沿海防護林林場、林苗培育銷售及在林場內開辦農場為生,發展水準位居全鎮中游。

    1992年以來,該村負責人在未與全體村民達成一致意見情況下,先後出賣土地近千畝,其中相當部分是原村主任林孝金在未經村委會同意,以私人名義與開發商、縣土地局個別領導私下達成交易。不僅如此,在拿到賣土地的300多萬元後,以林孝金為首的龍南村村委部分成員,大肆揮霍,任意侵吞。該縣農村審計站提供的對該村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的村財政審計報告顯示:4年間他們僅用於請客、送禮、向市縣鎮領導拜年,以及各項接待費用就高達58萬多元。該村用於村幹部補貼10萬多元,其他本不應由該村財政負擔的村幹部電話安裝、尋呼機配備、電話費、手機及村幹部養老保險等97萬多元,也開列其中。僅這3項就佔這4年龍南村財政總收入的一半以上。此外,村財政中借出的款項也高達40余萬元。

    知曉這些事實後,一些村幹部和村民從1995年起,聯名向鎮、縣、市、省有關部門多次反映。1995年,在被認定受賄和揮霍集體財産等錯誤後,林孝金被縣紀委處以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1998年12月,縣紀委作出決定,開除林孝金黨籍,1999年3月,鎮政府免去林孝金村主任職務。但林自稱是“民選村官”,繼續霸任村主任一職,還在為非作歹。當地村民反映:為了“幫助”當地派出所解決經費困難問題,林孝金在澳前鎮某些人的默許下,自定該村村民每申報一個出生嬰兒,須繳戶口費300元,此錢由村裏和派出所各分一半。他還挪用公款數萬元為自己辦企業,企業倒閉後,又用村財政為其支付欠銀行的利息。他還挪用公款7萬多元用以放高利貸獲利。

    現任澳前鎮黨委書記施強介紹,連續6年的陳情使龍南村村級組織基本陷於癱瘓,村民與幹部對立情緒不斷加大。1997年和今年連續兩次村委會換屆選舉,也因此未能搞成。更令人擔憂的是,目前該村經濟發展一落千丈,全村農民每人平均收入也跌落至全縣平均水準以下。

    村民還要陳情多久

    對於這樣一條搞垮了全村經濟的蛀蟲,平潭縣有關部門也並非沒有給予處理。1996年以後,平潭縣、澳前鎮曾多次組織工作組到龍南村調查。1998年3月,平潭縣委書記施能柏曾專門批示給縣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李清泉,要求他會同縣公安、檢察院等單位,立即到龍南村進行調查。當天,李清泉便趕往龍南村向村民提出:1.不要再繼續陳情。2.相信組織,一定會認真調查。3.對於群眾提出的問題,哪怕只核實一件,也都會作出相應處理。看到了希望的村民,興奮異常,當場自購了一個保險箱,在村民和調查人員的監督下,把將要逐一核實的各種票據封存其中,交由公安保管。誰知當晚情況就發生了變化。村民打電話告知李清泉,保險箱被鎮紀委和縣紀委的人拿走了!第二天,李清泉到縣紀委追問原因,答覆是“還是我們調查合適”。一場調查就如此不了了之。

    龍南村陳情的村民告訴記者:“不是我們不想過安分的日子,也不是我們不想上繳國家的稅款,但不認真嚴肅處理這些蛀蟲,不把這些人揮霍了的血汗錢還給我們,我們能滿意嗎?”

    帶著龍南村村民的要求與對1998年3月那次調查一事的疑問,記者走訪了平潭縣紀委。現任縣紀委書記洪錦煌回答記者:“按照福州市委宣傳部規定,只有記者證,沒有他們的介紹信,我們無可奉告。”當記者表示,可以立即打電話找有關部門核實身份時,他堅決地説:“那也不行!”

    1998年3月平潭縣紀委為何要拿走保險箱?突然插手此案如今為何又不願表態?籠罩在龍南村林孝金一案上的這些疑雲,要到哪一天才能水落石出?龍南村村民在陳情路上還要走多久?但願不久就能得到答案。

    

    《人民日報》 200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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