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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域名領域的智慧財産權保護

王紀平

    網路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域名成為企業在網上的重要標誌,也成為了一種新興的智慧財産權。隨著我國網路經濟的發展,建立中文域名體系勢在必行。為了和這一發展趨勢相適應,最近國家有關部門聯合製定了中文域名的國家標準。這一標準和相應的《實施辦法》的出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在網上智慧財産權保護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英文域名由於註冊程式上的先天不足,成為一個智慧財産權侵權溫床。很多投機商專門搶注各種有價值的域名再高價出售,許多世界知名企業不得不支付鉅款購買同自己企業字號、商標相同的域名。這是我們實施中文域名管理一定要吸取的前車之鑒。

    

一、管理、保護工作的難點

    中文域名同企業名稱、字號、商標以及網站名稱等多種智慧財産權的協調是最為重要的問題,主要的難點有以下幾個:

    首先,缺少完整比對標準。新生的中文域名應當適應已有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一個簡單的思路就是將已有的智慧財産權登記內容和中文域名的註冊實施對接,對每個申請註冊的中文域名進行查詢比對,一旦發現重復、衝突,自動駁回該中文域名的申請。但是目前多種智慧財産權之間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排列、比對的標準,企業名稱、字號、商標和網站名稱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不少問題。一個域名同時和幾種智慧財産權相互衝突也完全可能存在,那麼哪個智慧財産權應當首先被保護呢?再有這些智慧財産權又都是動態的,每天都在發生著變化,進行比對就必須要做到即時更新。目前幾種智慧財産權的分屬不同的管理部門,要解決這個難點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非常重要。

    其次,中文域名和各智慧財産權之間存在著結構上的不同。各種智慧財産權都有著自己的登記管理體系。企業名稱、字號由所在地的工商機關進行屬地管理;商標在國內的註冊管理是集中登記,分類是按照行業分類實施的;網站名稱則是全國範圍內的統一排重,不具體分類。正是由於管理、分類的不同,字號和商標之間的一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中文域名的註冊管理是根據自身管理上的某些要求而設立的。必然和各類智慧財産權存在一定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求同存異,是解決該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的一個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再次,在中文域名的管理存在著一個管理成本問題。雖然中文域名作為新興的智慧財産權,應當在不衝擊現有智慧財産權體系的基礎上加以推廣,但是任何一種智慧財産權的保護都要有一定的成本,而且這種成本最終都要轉移到每個申請註冊的企業身上,保護成本過大,會起到負面作用。如果我們在中文域名的管理上強調萬無一失,那麼很可能將會使中文域名的發展因為註冊手續複雜、成本高昂而裹足不前。

    

二、中文域名和字號、商標等的協調保護

    要解決上述難點,中文域名管理部門和工商機關通過協調提出了一個較大膽的管理思路,將有關中文域名管理同工商機關目前進行的企業名稱、字號以及商標的管理進行接軌,就可以將大多數潛在的糾紛提前化解。

    工商機關的企業名稱、字號和商標管理體系目前是比較完備的,都有完整的數據庫。我們提出的思路是,通過網際網路實現這些數據庫和中文域名管理數據庫的對接,縮小每個中文域名潛在申請者範圍。也就是將企業等申請單位根據它們自身的行政區劃、行業分類以及它們所擁有的企業名稱、字號和商標逐層細化,最終分別和具體的中文域名相對應。和某個具體中文域名相對應的單位就是這個域名的潛在申請者。比如,一個名稱為“北京紅星電機廠”的企業要申請中文域名,那麼他就是“中國北京紅星”或者“中國公司紅星”等中文域名的潛在申請者,可以申請這些域名。如果這個企業想再申請“中國北京藍星”這樣一個中文域名,那麼由於它不具備“藍星”這樣的字號、商標,就不是這個域名的潛在申請者。在這種情況下,登記部門將查詢“中國北京藍星”是不是有潛在申請者。如果沒有他可以申請,如果有那他就不能申請了。對一個域名如果存在著兩個以上潛在申請者,比如:“北京紅星電機廠”和“北京紅星自行車廠”都要申請“中國北京紅星”這樣一個域名的情況,那麼先申請的先得。就是通過這樣一個思路,將每個中文域名可能的申請者從原先的成千上萬,一下縮減到一個非常小的範圍。這種方法對於那些想通過搶注他人中文域名並以此獲得暴利的投機者將是一個非常有效的防範。

    

三、中文域名和網站名稱的協調保護

    前不久工商機關還進行了對網站名稱的保護工作,這和中文域名保護體系的建立有非常密切關係。無論我們點擊哪個網站,總會看見在這個網站的最顯著位置標有一個名稱,這個名稱就是我們説的網站名稱,比如:“人民網”、“新華網”、“搜狐”、“網易”等等。網路的發展使得網站的地位在網路中越來越重要,為了使用、管理網站的需要,每個網站勢必要有一個名稱,這也就是我們所説的網站名稱。很多網路企業對於自己的網站名稱非常的重視,將其視為自己最重要的智慧財産權,經常投入鉅資進行宣傳,以致一般用戶知其網站名稱而不知其企業名稱。針對這種情況工商機關制定了一個網站名稱的命名規則,對這個領域進行了管理和規範。

    和字號、商標等相比,在中文域名管理中應著重加強保護網站名稱。前一階段,有關單位試行的中文域名註冊過程中就發現對知名的網站名稱的搶注遠比其他智慧財産權厲害。這是因為網站名稱和中文域名同樣是在網路中使用的,且存在著很多的相似之處,人們經常在區分網站名稱和中文域名的三級域上發生混淆。但實際上這兩者之間又不可能實現完全的統一。網站名稱是人們對網站的稱謂,而中文域名是網站的電子地址;網站名稱不可能離開網站而單獨存在,而中文域名的申請和是否開辦網站無關;網站名稱和中文域名在管理、登記程式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所以在不少案例中,一個企業無法因為自己持有了一個中文域名而限制其他企業在網站使用和自己三級域名相同、類似的網站名稱。要解決這種情況我們就必須在這兩者之間建立某種規則。

    上面我們談到的中文域名和企業名稱、字號以及商標相協調的管理思路,這個方法對於那些開辦並宣傳了自己網站的企業起不到保護的作用,因為企業網站名稱往往和自己的字號、商標等完全分離的。為此我們應當為網站名稱專門設立相應的管理規則。由於網站名稱是不分類管理的而是統一排重,將網站名稱視為某個三級域名進行分類是行不通的。那樣很可能將造成“中國廣東網易”、“中國北京網易”之類的倣冒、糾紛。鋻於網站名稱的這一特點和其在網路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我們還應當特別加強對網站名稱的保護力度。為此我們在同有關部門的協調後,最後決定將網站名稱視為一個頂級的中文域名———任何申請註冊的中文域名不得包含他人已經申請在先的網站名稱。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於所有的中文域名申請一律先行查詢工商機關網站名稱庫,庫中如果已經存在了和所申請的中文域名三級域相同的網站名稱,則駁回申請。這也就是説網站所有者一旦註冊網站名稱,他註冊的這個名稱將跨過具體域名類別,在所有的中文域名的體系中予以保護。這和我們對商標、字號等的保護相比,是上了一個臺階。通過這個措施,以後我們在網上見到的任何一個含有“網易”三級域的中文域名都將是指向我們熟知“網易”網站的。

    

     光明日報 200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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