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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上千萬 騙走一億多

    仲偉智,已是古稀之年的老婦,儘管她曾為兒子在南通投資辦企業進行詐騙時神通廣大,但最終未能逃脫法律制裁,被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産。

    11月18日,詐騙金額達一億多元人民幣的特大詐騙犯仲偉智的部分財産在南通被拍賣。

    事情得從頭説起。1992年3月,仲偉智的兒子張建南等人為在南通騙錢,便策劃了一套先“投資”辦企業,然後再搞詐騙的方案。為此,他們首先在美國註冊了美國SV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國SV公司),公司董事長為仲偉智的姨侄女。同年4月,美國SV公司即申請在江蘇南通成立南通斯塔維數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塔維公司),申請註冊資金為美金300萬元。而美國SV公司並沒有如此實力。他們不過是想以鉅額的註冊資金迷惑他人而已。

    為了能過驗資這一關,詐騙犯仲偉智憑藉自己的兒子張建南有代表南通瑞高實業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的授權,加上南通瑞高實業有限公司的生産、經營、銷售及財務等管理權已委託南通弘揚實業公司行使,張建南又係南通弘揚實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仲偉智係該公司顧問的條件,仲偉智指使顧某等人以南通瑞高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流動資金200萬美元,結果又以購買原材料的名義,將該200萬美金匯往了美國SV公司,由美國SV公司將其以投資款名義轉匯斯塔維公司驗資賬戶。就這樣,他們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辦法,通過企業的設立驗資,順利地成立了後來在南通小有“名氣”的外資企業———斯塔維公司。

    1992年8月,美國SV公司與南通弘揚實業公司又簽訂了委託管理合同,授權南通弘揚實業公司作為資方全權代表對斯塔維公司實行管理,並授予張建南具有斯塔維公司一切對外簽字權,其母仲偉智也相應把握了斯塔維公司的財務管理、銀行信貸等重要權力。

    仲偉智等人在通過了註冊資金驗資後,又指使顧某偽造斯塔維公司董事會紀要,以購買原材料為由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對於這傢具有數百萬美元註冊資金的外資企業貸款更是一路綠燈,自1992年12月至1993年6月,斯塔維公司即獲得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共計1980萬美元,並將到手貸款中的292萬美元分三筆匯往美洲銀行張建南等人的個人信用卡賬戶。為了掩人耳目,他們將餘款購買了機器設備以及原材料。但他們並沒有將生産的産品轉變的資金留在斯塔維公司,而是將絕大部分産品通過美國SV公司銷售,把貸款長期滯留在美國SV公司的賬戶上。至1996年12月31日止,斯塔維公司已有4300萬美元的貸款被美國SV公司拖欠。4300多萬美元已經超過了這家企業所謂註冊資本額的十四倍之多。而斯塔維公司自1994年7月至1995年3月向銀行還貸總數才289萬美元。截至1996年9月20日,斯塔維公司尚欠南通某銀行貸款本息2478.4萬美元和5.73億日元。其實,銀行所受損失又何止這些。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仲偉智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採用欺騙手法獲取銀行貸款佔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觸犯刑律,遂以詐騙罪判處仲偉智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産,上繳國庫,其餘贓款繼續追繳。上述拍賣正是對該生效判決的執行。

    

    《法制日報》 2000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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