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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收費上千萬成都電信被控

    成都市電信局號簿公司日前被控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在電話號簿上刊登用戶地址,並強行收取費用上千萬元。

    據了解,今年8月份,成都某單位在交電話費時發現有一筆一次性收費50元看不明白,由於不交這筆費用其他費用也交不成,還會被欠費停機,這家用戶只好把錢交了。在同一地點辦公的另外兩家公司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而且他們還查實早在5年前,成都市電信局就採取同樣的方式收取這項費用了。後來經過查詢終於弄清楚了這是在電話號簿上登載單位地址和郵編的費用,而事先這些單位並不知情。對此,成都市電信局號簿公司自有説法,其負責人説他們收費的依據是1996年郵電部頒布實施的關於電話號簿經營管理的暫行規定,其中,用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普通字體列名和電話號碼,一律免收費用,如需地址、郵編等特殊刊登,則按廣告處理,納費刊登。號簿公司稱,他們每年都要在報紙上發佈一次通告,凡在截止日期內沒有來函申請要求免登地址、郵編的用戶,一律視為同意特殊刊登並收取相應的費用。據了解,在今年通告截止的日期內,號簿公司一共只收到了近100封用戶來函,其中有80多位用戶要求刊登地址和郵編,但是在2000版的成都電話號簿上,號簿公司卻對40000個用戶做了特殊刊登,並在今年7月向這些用戶收費,總金額達到了200萬元以上。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在媒體上發佈的通告,並不具有法律約束,號簿公司僅僅在報紙上發佈通告,這並不等於與用戶建立了特刊廣告的合同關係,所以號簿公司從1996年開始,在沒有徵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就在電話號簿上刊登單位用戶的地址和郵編並收取一定費用,這只是單方面的行為,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由於一次性費用是以單位電話費的方式每年收取一次。很多單位對這筆費用都不清楚,加上費用只有50至100元,在單位多達幾百上千元的電話費中並不顯眼,所以號簿公司通過電信局5年來一共向幾萬家單位用戶收取了累計金額達千萬元的特殊刊登費。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長谷岩指出,它(號簿公司)是通過佔壟斷地位的公用企業電信局來收取這筆費用,而且是強制性的,你不交,就可能要停你的機,那麼就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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