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彩虹打贏了反傾銷官司

    反傾銷是當前世界各國規範貿易程式普遍採用的手段之一,但國外確實存在著對華採用歧視政策和濫用反傾銷的行為,例如,在計算傾銷幅度時採用不合理的“替代國”作為裁定依據等。面對反傾銷,除了政府要加大交涉力度,讓對方儘早確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之外,企業也要強化自保意識,積極應訴。彩虹的做法或許能給我國企業以啟示。

    ——編者

    9月初,中國電子進出口彩虹公司(屬彩虹集團)接到歐盟委員會通知,對原産中國的14英寸彩色顯像管不徵收反傾銷稅。一個半月之後這一決定在歐盟理事會上獲得通過,這標誌著彩虹打贏了這場反傾銷官司。

    “就算是練兵,也要幹”

    此案是去年6月由飛利浦發起的,飛利浦以印度為替代國,認定中國14英寸彩管的傾銷幅度高達48.4%。同時被訴的還有印度、馬來西亞等國。

    聽到這個消息,彩虹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應訴。三年前,彩虹開始擴大出口時,集團總裁吳維仁就在會上講過,彩虹要走向國際市場,就必須關注反傾銷。這一次,他聽取彙報不到10分鐘,就拍桌子作出了決定:“應訴!這是集團有史以來第一次應對反傾銷,就算是練兵也要幹。”隨後,他們聘請了富有經驗的布魯塞爾史德華律師事務所的魯考夫和王磊為代理律師。

    緊張的應訴準備工作開始了。曾多次為中國企業代理反傾銷應訴的王磊律師説:“彩虹人的精神令我們深為感動。無論是週末還是夜晚,不論是管財務的,還是管銷售的,都是隨叫隨到,積極配合,非常迅速地拿出有關資料。”

    因為是國企,彩虹不能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只能由歐盟選定一個替代國來做價格比較。彩虹最擔心的就是拿印度來做替代,印度與中國差別較大,彩管價格相當高,與其相比,傾銷差額必然很高。比較而言,在被訴國中只有馬來西亞與中國比較接近。律師進而提出法律抗辯,要求用馬來西亞做替代。

    接著,律師又根據彩虹提供的數據作了進一步分析,確定彩虹是中國唯一對歐出口此類産品的企業,出口份額要比飛利浦借用的歐洲統計局數據少得多。依據歐盟法規,傾銷的認定除要看傾銷幅度,還要看是否對歐盟企業造成失業增加、利潤下降等方面的損害。而彩虹的對歐出口量根本不構成損害。由此,中方確定了以“無損害”為目標的應訴方案。我方律師指出,彩虹銷往歐洲的彩管價格為30美元左右,而飛利浦合資廠生産的彩管技術更為先進,在中國海關的報價卻是26美元。如果飛利浦的價格是正常的國際市場價格,而中國的價格卻被視為傾銷,哪還有公正可言!

    “中方的發言太精彩了”

    今年3月7日,聽證會在布魯塞爾舉行。聽證會開始後,律師列舉了大量數據和事實,説明彩虹的出口對飛利浦無損害,並指出彩虹是中國唯一對歐出口此類産品的企業。

    接著,彩虹的代表梁援還分析了歐洲市場上彩管價格下跌的原因。她説,在本案調查期內(1997年),飛利浦彩管銷量猛增,其在西班牙的一家工廠對南美生産的彩管做微小改動就算作本地生産,投放歐洲市場。同時,飛利浦在歐洲還增加了兩條生産線。調查期最後一段時間,飛利浦營利回到了最好年份的水準。事實表明,歐洲市場價格下跌與飛利浦有關,中方出口並未造成損害。

    中方對市場情況如此了解,使不少歐委會官員深感意外。他們不斷提問,使預計40分鐘的聽證延長至兩個小時。有官員當場稱中方論點清楚,並同意就有關問題繼續調查。歐方代表會後稱讚説:“中方的發言太精彩了。”

    在以後的幾個月裏,彩虹又與律師緊密合作,據理力爭,最終使歐委會改變了初裁徵收11%反傾銷稅的決定。至此,彩虹一年多的應訴有了圓滿結果。

    彩虹的勝訴並不是偶然的,它從側面反映出,這個中國彩管生産的老大正在雄心勃勃地向國際市場推進。

    三年前,彩虹集團確定了發展戰略:短線産品趕上國際水準,擴大出口;長線産品的研發與國際水準同時起步,爭取領先。彩虹近年來投入了數千萬元,與清華大學合作開展新品研究與開發,成果顯著。吳維仁總裁説:“一開始研製這些産品,我們就盯著國際市場。在新品的市場開發方面,彩虹要拿出拳頭産品,通過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競爭,這樣才能擺脫總被反傾銷的怪圈。”

    

    《人民日報》 2000年11月20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