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將出臺地方法規,嚴禁市民在夜間或午間進行有噪聲擾民的家庭裝修活動,同時要求市民使用音響等發聲設備時,不得妨礙四鄰。
近幾年,在南京市人大、政協關於環境污染的議案提案、群眾來信來訪中,噪聲污染一直排在首位,其中,居民對夜間施工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意見最大。而南京市1984年頒布的《環境噪聲管理條例》對這些新問題沒有明確規定。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急需制定一部適合當前環境噪聲管理工作實際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規定,在學生中、高考等特定時期,可以規定禁止施工作業的時間和地域。經批准可以在夜間或中、高考等特定時期進行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將作業情況公告附近居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住宅區內從事産生環境噪聲污染的金屬加工、車輛修理等活動。
《人民日報 . 華東新聞》 200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