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頒布黨內監督和處分條例大力反對腐敗

外電報道中國共産黨頒布黨紀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大力懲治腐敗。

埃菲社的報道説,《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共178條。該條例規定,按照情節的嚴重程度,將給予違紀黨員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如果黨員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嫖娼、賣淫或進行色情活動,情節嚴重者將被開除黨籍。條例還包括了貪污賄賂及不履行法定納稅義務等經濟上的違紀行為。

報道説,胡錦濤擔任中國國家主席之後,密切黨群關係。

拉美社的報道説,中國共産黨繼續以實際行動懲治幹部隊伍中的腐敗現象。隨著《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布,中國共産黨將進一步加大懲治領導幹部腐敗的力度。該條例共47條,起草過程歷經13年。該條例的頒布意味著,中國共産黨決心以嚴格的紀律條款為基礎,大力開展反腐鬥爭。《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將包括最高領導人在內的6700多萬黨員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中國共産黨長期以來一直堅持反腐鬥爭,但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幹部腐敗案件有所增加。(來源:參編)

新華網200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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