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律師:布希發動對伊戰爭不需要經議會批准  

    據法新社報道,美國白宮官員25日説,布希總統的律師經過研究得出結論,布希在下達對伊拉克 採取軍事行動的命令時不需要附加美國議會的批准。

    白宮發言人斯科特麥克萊倫對法新社記者説,法律界專家得出的這一結論主要建立在3個事實基礎之上:即美國憲法已經賦予了總統陸海空三軍總司令的權力;1991年美國議會批准美軍在海灣戰爭中使用武力;2001年9月14日美國議會已經賦予政府對恐怖活動製造者動用武力的權力。

    “911”事件以後,美國宣佈了包括伊拉克在內的所謂“邪惡軸心國”名單,美國政府也明確表示要推翻伊拉克現總統薩達姆政權。美國政府目前正在國際社會極力尋找對伊動武的支援,營造對伊動武的輿論。

    新華社 2002年8月26日


美伊關係再成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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