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斯的武器哪來的?  

    自1994年4月6日以色列發生第一起汽車爆炸事件以來,100多枚炸彈已經炸響,消耗炸藥數百公斤,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安全部門在偵破爆炸預謀的過程中繳獲的炸藥總量則達數噸之多。

    這些用於對以色列目標發動爆炸襲擊的炸彈,均採用高性能軍用炸藥,目前已發現的炸藥主要有兩種:一種是TNT,又被稱為黃色炸藥;另一種是C—4塑性高能炸藥。這種炸藥威力較強,殺傷力是TNT的115%至150%,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和防撞擊性,可以偽裝成任何形狀的物體,幾乎沒有特殊氣味,能夠輕易騙過用於安全檢查的X光機。

    儘管目前許多國家可以製造包括C—4在內的上述兩種炸藥,但巴勒斯坦自治區的小作坊是絕對沒有這種能力的。顯然,以色列—巴勒斯坦地區發生的爆炸事件所用的炸藥完全來自外界。

    目前巴勒斯坦地區的武器走私主要通過以下渠道:

    一是通過連接西奈半島阿裏什地區和加沙地帶拉法地區的十分隱蔽的地道。地道的起點和出口通常是不被人注意的廢棄房屋和偽裝成灌溉系統的暗渠。埃及和以色列已經發現和摧毀了許多條這樣的地道。

    二是通過漁船和其他船隻拖著的密封浮筒。這種浮筒設計非常巧妙,裝載武器後可以懸浮在水中。走私船既可以將浮筒拖至港口直接卸貨,也可以利用潮汐走向在接貨處附近將浮筒放流,讓其自行漂至海灘。2001年1月,以色列在加沙以北海岸首次截獲了兩隻這樣的浮筒,但據以色列海軍判斷,未被截獲而成功抵達加沙海岸的浮筒至少有數十隻。

    三是通過漁船或其他走私船直接裝載運輸。此種方式風險較大,但輸送量很高。例如,2002年1月以色列在紅海港口埃拉特展示的被截獲的軍火走私船便裝載了包括2200公斤TNT和C—4炸藥在內的50噸軍火。

    四是由越境人員攜帶,多為小團體和個人行為。發生地為以色列和黎巴嫩的陸地邊境和約旦河邊境地區。由於以色列對邊界的封鎖越來越嚴,目前這樣的方式已幾乎被放棄了。

    有了炸藥不等於有了炸彈。根據不同的炸藥、不同裝藥量設計不同起爆裝置和根據不同的目的設計製造不同的炸彈是被稱為“工程師”的炸彈專家要幹的事。1995年以來,以色列已經“定點清除”了多位這樣的“工程師”,利用走私炸藥製造各類炸彈的小作坊也被端掉了數十個。但是,爆炸事件還是越來越多。據信,巴勒斯坦地區目前藏匿的炸藥總量不少於幾千公斤。(殷罡)

     《環球時報》 200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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