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23日通過的法令得到了以色列總理沙龍和司法部長梅厄 謝特裏特的支援,其適用範圍是以軍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
以色列此前曾對其軍事行動造成的巴勒斯坦人的損失作出過賠償,但這項法案將使以色列免於此類賠償。
巴勒斯坦人權組織猛烈批評了該法令。自2000年9月巴以衝突爆發以來,巴方已向以方提出了數百起賠償要求。
新華社200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