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市場風險管理

中國銀監會日前發佈《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市場風險管理,充分識別、準確計量、持續檢測和適當控制所有交易業務和非交易業務中的市場風險,確保安全、穩健經營。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7日介紹説,隨著中國銀行業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以及利率市場化、金融創新和綜合經營的不斷發展,商業銀行將越來越多地涉足有價證券、外匯、黃金及其衍生産品交易,金融産品價格變動所引致的市場風險也不斷顯現和增長。與國際銀行業日趨成熟的市場風險管理相比,中國銀行業在市場風險的管理和監管方面才剛剛起步。

他説,“指引”充分借鑒了國際先進銀行市場風險管理的最佳實踐經驗,直接針對中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機制薄弱的現狀,提出市場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指導性意見,填補了中國監管法規體系中缺乏系統性的風險管理指引這一空白,是銀監會以風險監管為核心的監管理念的具體體現。

“指引”分為四章,共有四十四個條款。銀監會負責人説,商業銀行須在3至4年內全面達到“指引”的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最遲應于2007年底前,城市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最遲應于2008年底前達到要求。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指引”要求,儘快建立和完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中國銀監會將組織開展市場風險管理和監管方面的培訓,引進、培養市場風險方面的專業監管人員,確保對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實施有效的監管,同時,銀監會也將幫助商業銀行加強人員培訓和基礎建設,提高其市場風險管理水準。

新華網200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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