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首頁
財經新聞
財經透視
海外市場
股 市
銀 行
外 匯
基 金
期 貨
保 險
其 它
證監會通報批評民豐農化

    重慶民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股東代墊鉅額款項,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利益,中國證監會日前對公司及其構成重大失職行為的董事長、董事及董事會秘書予以公開批評。

    按照《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對重慶民豐農化公司進行了巡迴檢查,發現該公司為控股股東代墊各種款項一億元左右,嚴重地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直接威脅到上市公司的資産安全。對此,證監會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進行整改。該公司于2001年6月2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了《整改報告》,明確承諾徹底解決上述問題。但在2001年9月14日證監會回訪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前次檢查後又為控股股東代墊各種款項4515.93萬元,且未經董事會決議,也未履行相應的資訊披露義務。

    證監會認為,對上述問題,民豐農化董事會未依法履行職責,其董事長王泉虎和有關董事以及董事會秘書未勤勉盡責,嚴重違反了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誠信義務,屬重大失職行為,且情節惡劣,應當予以譴責。根據《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及其董事長王泉虎和負有責任的董事袁代建、漆曉雄、李源躍、楊世倫、黃萬里、鄒德文、羅華政,以及董事會秘書曹若瑜予以公開批評。

    證監會責令重慶民豐農化公司按照《限期整改通知書》的要求抓緊落實整改工作,並將整改情況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予以披露。

    

     中證網 2001年11月2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