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證券化破冰之旅啟航

信達資産管理公司昨日與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意欲對200億元不良資産進真正的證券化處置。産品預計是固定收益類産品,發行期限是3至5個月。

信達公司副總裁陳孝周説,目前還沒有具體確定上述證券化的産品是債券還是別的金融工具,但操作目標是真正意義上的資産證券化,産品不僅面向機構投資者,也面向個人投資者,同時將在證券市場或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

此前,中國工商銀行、華融資産管理公司等單位曾採取信託的方式對不良資産進行證券化處置。業界將它們稱為“準資産證券化”,因為《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換言之,通過信託計劃操作的資産證券化産品不可能設計為1元面值的,也不可能有很大的發行數量,進而不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因此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證券化産品。

信達公司投行部高級副經理吳傳紅介紹,雖然信達公司上述資産證券化操作未來仍需監管部門審批,但預計會得到監管層的支援,因為一方面資産證券化會對我國金融市場發揮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信達公司也曾與監管層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溝通。只是由於目前還沒有確定資産交易結構和産品品種,因而目前無法明確審批的路徑。

她還説,目前信達公司和中金公司的主要工作是進一步明確200億元資産的組成;聘請仲介機構對資産作盡職調查等。她預計,未來這筆資産的處置程式將可能比照A股的發行,比如路演等。

據悉,信達公司上述200億元資産是從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商業銀行收購而來的廣東地區債權資産。去年初,信達公司曾與德意志銀行聯手,在境外對25.52億元資産進行證券化處置,項目涉及20個。此次則是在國內進行資産證券化探索。

(中證網)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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