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農村醫保享有率僅為12%

一份剛剛公佈的調查顯示,在農村,100個人中只有12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業或社會統籌醫療保險,而在大中城市,這個數字為54。與城市相比,農村如此低的醫療保險覆蓋率令人擔憂。有資料顯示,從1999年開始正式實行的社會保障改革,至今已使10895萬人受益,其中近65%都是城鎮的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  

不僅在醫療保險享有率方面處於最低水準,在醫療保險的享受途徑方面,農村居民也是最值得關注的群體。他們更多購買的是商業保險而非社會統籌保險,這是否意味著農村居民在參加社會統籌保險方面的渠道還不暢通?

我國從1999年全面進行醫療體制改革後,看病就醫的成本越來越多由個人承擔。從總體上看,醫療體制改革符合“大社會、小政府”的社會整體發展趨勢。但是,一方面由於社會保障體系和制度(特別是醫療保險和社會救助制度)目前還很不完善(尤其在農村地區),“大社會”的功能沒有充分體現出來;另一方面,支援醫療體制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如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藥品和醫療服務的價格管理等等,還處在摸索和完善階段,這種進程中難免的混亂進一步加大了人們看病就醫的成本。“因病致貧”在農村已不是偶然現象,“有病難就醫”不僅是弱勢社會人群(農民、下崗/失業/無業人員、老年人、殘疾人等)的共同反映,普通工薪階層對於看病就醫也心存隱憂。

醫療保障不足只是社會保障問題中的一個方面,調查發現,作為各種商業和社會保險中覆蓋面最大的,社會統籌大病醫療保險的覆蓋率也不足20%。有近60%的受訪居民表示,自己沒有享受任何種類的保險。農村居民仍然是問題最嚴重的群體,任何一種單一類別的保險在農村的覆蓋率都低於8%,有高達73%的農村居民都表示沒有享受過任何種類的保險,而這一比例在小城鎮為44%,在大中城市僅為27%。

社會保險本身是社會公平的産物,它通過在全社會中實現收入轉移和資金積累,對低收入或無收入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資金者,提供必要幫助,減少社會成員的財務風險。在某種意義上,社會保險是社會的穩定器和安全網。目前,我國城鎮的醫療保障體系已經初步形成,但是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大部分人口生活在農村,因此,如何儘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和其他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農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值得引起我們更多的關注。

《中國青年報》 2004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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