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銷售“地下保單”終身禁入保險業

昨天,面對境外保險機構派推銷人員非法到內地銷售“地下保單”行為的日益猖獗,廣東保監局緊急召集轄內各壽險公司,部署嚴打地下保單具體行動,要求廣東保險界從今天起,發動一場為期一個月的打擊地下保單的“戰鬥”。

“地下保單”危害非常大

據悉,從今天起,凡涉嫌銷售“地下保單”的人員,一經發現將被行業協會記入“黑名單”,協會可對“黑名單”人員採取行業限制或永不錄用的措施,而各保險公司涉嫌銷售地下保單的機構和負責人也將被嚴厲查處。

據廣東保監局副局長曾祥威介紹,“地下保單”自上世紀90年代登陸珠三角,目前已開始在上海、北京等地出現。據統計,香港每年保費收入約400億港幣,其中約140億來自內地,造成了內地大量有效保險資源流失。在今年召開的全國銀行、證券和保險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要依法嚴厲打擊“地下保單”等非法金融活動。

廣東保監局提醒,“地下保單”危害非常大。如果簽署投保時並不在保險公司註冊所在地,保單不僅不具備法律效力,而且投保人也無法獲得賠付和保障,更嚴重者還將涉嫌製造文件罪等。

另外,“地下保單”的假保單、誤導問題也相當嚴重,如不久前有兩位自稱是英國保誠集團的銷售人員在內地非法賣保單,但經有關部門調查,英國保誠集團根本沒有錄用過這兩位代理人,這意味著他們在內地銷售的是假保單。

銷售地下保單將進黑名單

廣東保監局局長張維功在昨天的會議上表示,各保險公司將打一場持久戰,廣東保監局還將向廣大市民發出“致廣大市民的公開信”講明地下保單的危害。

廣東保監局要求,轄區內的保險公司要在本月9日之前,上報嚴打“地下保單”的具體方案,並制訂舉報“地下保單”的獎勵辦法。各保險公司將由負責行銷業務的副總擔任打擊地下保單責任人,一旦發現該公司有涉嫌銷售“地下保單”的行為,廣東保監局將對其進行嚴厲整頓,同時查處責任人。

與此同時,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已制訂了《打擊地下保單獎懲辦法》。銷售或幫忙銷售地下保單的內地保險公司代理人、負責牽線搭橋介紹客戶的內地人員(不限于代理人)等,一經發現將被列入“黑名單”。同時,列入“黑名單”的人員將被限制錄用或終身不得進入保險業,如內地保險公司錄用“黑名單”內的代理人,廣東保監局將對其高管人員進行處理。(史麗萍)

《廣州日報》 200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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