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將實行行政監督 審計部門可介入監督

記者12日獲悉,由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四個部委聯合發佈的《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督辦法》將從5月1日起執行,這個新政策首次對住房公積金提出行政監督管理,保證住房公積金的規範管理和安全運作。新政策首次提出,對住房公積金將進行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必要時,監督部門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仲介機構協助檢查或者審計。

據記者了解,新政策要求對住房公積金將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也進行了嚴格的硬性規定:從5月開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關鍵崗位應當按規定持證上崗,管理中心的負責人必須符合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另外,新政策還要求住房公積金的五種事項要在15日內,報監督部門備案,監督部門發現備案事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有權責令改正。(文/徐曼)

<北京青年報>    20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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